she is writing a letter to a friend of hers,____him to attend the party A to invite B inviting

希望你能告诉我为什么答案选B我个人认为A不定式在这里做目的状语B在这里做伴随状语如果B的话invite(邀请)也是在写之后对吗,希望您能告诉我谢谢... 希望你能告诉我 为什么答案选B 我个人认为A 不定式在这里做目的状语 B 在这里做伴随状语 如果B的话 invite(邀请)也是在写之后对吗,希望您能告诉我谢谢 展开
巧手成妈妈
高粉答主

2010-08-21 · 每个回答都超有意思的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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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答案是:inviting.

2. 解释:
1)用不定式做目的状语未尝不可,但是此题关键在于句中那个逗号。
此时如果用不定式的话,因为逗号的缘故,则只能理解成结果状语(表出乎意料的结果)了。而做目的状语的不定式如果放在句子中间,则一般不用逗号隔开(当然不定式放句首时可以做目的状语)。
如:I'm writing to tell you something.
不定式做目的状语。
而:He rushed to the airport, to find his favorite star had left.
不定式做结果状语。
2)用inviting的确做伴随状语。
invite和write其实是同时(伴随)发生的,两个动作无先后关系,即“写信”的同时也“邀请”了。

参考资料: 英语牛人团团员

I_am_Puritan
2010-08-21 · TA获得超过1689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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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前面那个逗号,选A。有这个逗号在就只能选B。
逗号隔开的话,就必须用非谓语结构,to do表目的不与逗号连用的。
你学英语都快入魔了,别拿理科分析那套来和英语作比较,不然你进步很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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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思草
2010-08-21 · TA获得超过188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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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不定式作为目的状语来讲,根本就不用那个逗号,另外,这句中的invite是作为 a letter 的补语,即说明信得内容。所以,这边的 inviting 是补语而不是目的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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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rrycxh
2010-08-21 · TA获得超过1319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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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逗号,你的解释非常正确, 就可以用 A. to invite

这个逗号相当于“and”, 你把这个“and”带回去一读就明白了

所以说两个动词 write,invite 是并列的, 也就是说都是跟在“is”后面的, 所以用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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