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保险种类有哪些
1、绿色农业
充分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先进工业装备和先进管理理念,以促进o农产品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和提高农业综合经济效益的协调统一为目标,以倡导农产品标准化为手段,推动人类社会和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发展模式。
2、休闲农业
休闲农业是一种综合性的休闲农业区,利用农村的设备与空间、农业生产场地、农业自然环境、农业人文资源等,经过规划设计,以发挥农业与农村休闲旅游功能,提升旅游品质,并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发展的一种新型农业。
3、特色农业
特色农业就是将区域内独特的农业资源开发区域内特有的名优产品,转化为特色商品的现代农业。特色农业之“本”是传统,即我们通常所讲的种植、养殖或加工习惯,尤其是先进的农业科技。
4、立体农业
又称层状农业。着重于开发利用垂直空间资源的一种农业形式。立体农业的模式是以立体农业定义为出发点,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生物资源和人类生产技能,实现由物种、层次、能量循环、物质转化和技术等要素组成的立体模式的优化。
5、订单农业
订单农业又称合同农业或契约农业。这种新的农业经营形式是指:在农业生产之前,农民与企业或中介组织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产销合同,由此来确定双方相应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农民根据合同组织生产,企业或中介组织按合同收购农民生产的产品。
农业类型分析
农业类型是农业结构和经营方式在地域上的表现方式,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和一定历史发展阶段,因自然、技术、经济条件影响而形成的地域农业生产体系,具有相对稳定性。
国际地理联合会于1964年成立农业类型委员会,组织世界各国开展农业类型研究,其中以波兰农业地理学家柯斯特罗维茨基(J.Kos- trowicki)的研究较多,他提出用4组特征(社会、管理技术、生产、结构)和27项指标,将全世界划分为61个农业类型。
中国农业类型研究较薄弱,只在少数典型地区开展,如广东省中山市、四川省甘孜阿坝地区、甘肃省河西走廊等。科学地划分农业类型,为实现农业区域化和专业化提供科学依据。
一、种植业保险
(1) 农作物保险。农作物保险以稻、麦等粮食作物和棉花、烟叶等经济作物为对象,以各种作物在生长期间
种植业保险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使收获量价值或生产费用遭受损失为承保责任的保险。在作物生长期间,其收获量有相当部分是取决于土壤环境和自然条件、作物对自然灾害的抗御能力、生产者的培育管理。因此,在以收获量价值作为保险标的时,应留给被保险人自保一定成数,促使其精耕细作和加强作物管理。如果以生产成本为保险标的,则按照作物在不同时期、处于不同生长阶段投入的生产费用,采取定额承保。
(2)收获期农作物保险。收获期农作物保险以粮食作物或经济作物收割后的初级农产品价值为承保对象,即是作物处于晾晒、脱粒、烘烤等初级加工阶段时的一种短期保险。
(3)森林保险。森林保险是以天然林场和人工林场为承保对象,以林木生长期间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病虫害造成的林木价值或营林生产费用损失为承保责任的保险。
(4)经济林、园林苗圃保险。这种险种承保的对象是生长中的各种经济林种。包括这些林种提供具有经济价值的果实、根叶、汁水、皮等产品、以及可供观赏、美化环境的商品性名贵树木、树苗。保险公司对这些树苗、林种及其产品由于自然灾害或病虫害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此类保险有柑桔、苹果、山楂、板栗、橡胶树、茶树、核桃、枣树等保险。
二、养殖业保险
(1)牲畜保险。牲畜保险是以役用、乳用、肉用、种用的大牲畜,如耕牛、奶牛、菜牛、马、种马、骡、驴、
养殖业保险骆驼等为承保对象,承保在饲养使役期,因牲畜疾病或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伤残以及因流行病而强制屠宰、掩埋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牲畜保险是一种死亡损失保险。
(2)家畜保险、家禽保险。以商品性生产的猪、羊等家畜和鸡、鸭等家禽为保险标的,承保在饲养期间的死亡损失。
(3)水产养殖保险。以商品性的人工养鱼、养虾、育珠等水产养殖产品为承保对象,承保在养殖过程中因疫病、中毒、盗窃和自然灾害造成的水产品收获损失或养殖成本报失。
(4)其他养殖保险。以商品性养殖的鹿、貂、狐等经济动物和养蜂、养蚕等为保险对象,承保在养殖过程中因疾病、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死亡或产品的价值损失。
农业保险与农村保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后者是以地域命名,是指在农村范围内举办的各种保险的总称,除含农业保险外,还包括乡镇企业、农业生产者的其他各种财产、人身保险。
农业保险的保险标的包括农作物栽培(农业)、营造森林(林业)、畜禽饲养(畜牧业)、水产养殖、捕捞(渔业)以农村中附属于农业生产活动的副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