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疗的后遗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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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疗是恶性肿瘤综合治疗中的手段之一,用于多种肿瘤的治疗,但化疗在发挥抗癌、抑癌作用的同时所带来的一系列毒副反应也不容忽视。 化疗药物在癌症的治疗过程中,虽然消灭了对人体有害的肿瘤细胞,但对人体正常细胞如骨髓细胞、胃肠道粘膜细胞等也有相当程度的损伤。临床化疗过程中常出现的毒副反应有: 1.免疫功能下降:化疗药物可损害患者的免疫系统,导致免疫功能缺陷或下降。免疫功能指标如E-玫瑰结试验、CH50、C3补体、T细胞亚群,NK细胞活性、白介素II…等,在化疗后均可不同程度地较化疗前下降。大部分抗肿瘤化疗药物有免疫抑制作用。 2.身体衰弱:患者可出现周身疲乏无力、精神萎靡、出虚汗、嗜睡等。 3.骨髓抑制:大多数化疗药物均可引起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和血小板下降,甚者红细胞、血色素下降等。 4.消化障碍:食欲下降、饮食量减少、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泻或便秘等。很多化疗药物通过刺激胃肠道粘膜引发上述症状。 5.炎症反应:发热、头晕、头痛、口干、口舌生疮等。 6.心脏毒性:部分化疗药物可产生心脏毒性,损害心肌细胞,患者出现心慌、心悸、胸闷、心前区不适、气短等症状,甚至出现心力衰竭。心电图检查可出现T波改变或S-T段改变等。 7.肾脏毒性:有些化疗药大剂量可引起肾功能损害而出现腰痛、肾区不适等。 8.肺纤维化:环磷酰胺、长春新碱、博莱霉素等可引起肺纤维化,拍胸片可见肺纹理增粗或呈条索状改变。对既往肺功能差的患者来说更为危险,甚者可危及生命。 9.膀胱炎:异环磷酰胺、斑蝥素、喜树碱等可使病人出现小腹不适或胀痛、血尿等一系列药物性膀胱炎症状。 10.神经系统毒性:主要是指化疗药物对周围末梢神经产生损害作用,患者可出现肢端麻木,肢端感觉迟钝等。如长春新碱、长春花碱、长春酰胺、诺威本等均可出现不同程度的神经毒副反应。 11.肝脏毒性:几乎所有的化疗药物均可引起肝功能损害,轻者可出现肝功能异常,患者可出现肝区不适。甚者可导致中毒性肝炎。 12.静脉炎:绝大多数化疗药物的给药途径是静脉滴注,可引起不同程度的静脉炎,病变的血管颜色变成暗红色或暗黄色,局部疼痛,触之呈条索状。严重者可导致栓塞性静脉炎,发生血流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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