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哪些情况不在理赔范围中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或被袭击,抗拒依法采取的形式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酗酒、主动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事故。
6、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7、被保险人因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导致的伤害。
8、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技能表演、赛马或赛车导致的伤害。
9、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0、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 项情形导致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停止时,保险公司向保险金受益人按照比例退换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已经缴纳的保险费(有费率表)。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终止时,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按照比例退还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已经缴纳的保险费。
扩展资料
可保风险
一、不可保意外伤害
不可保意外伤害,也可理解为意外伤害保险的除外责任,即从保险原理上讲,保险人不应该承保的意外伤害,如果承保,则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违反社会公共利益。
不可保意外伤害一般包括:
1、被保险人在犯罪活动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在寻衅殴斗中所受的意外伤害。
3、被保险人在酒醉、吸食(或注射)毒品(如海洛因、 鸦片、大麻、吗啡等麻醉剂、兴奋剂、致幻剂)后发生的意外伤害。
4、由于被保险人的自杀行为造成的伤害。
对于不可保意外伤害,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应明确列为除外责任。
二、特约保意外伤害
特约保意外伤害,即从保险原理上讲虽非不能承保,但保险人考虑到保险责任不易区分或限于承保能力,一般不予承保,只有经过投保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有时还要另外加收保险费后才予承保的意外伤害。
特约保意外伤害包括:
1、战争使被保险人遭受的意外伤害。
2、被保险人在从事登山、跳伞、滑雪、赛车、拳击、江 河漂流、摔跤等剧烈的体育活动或比赛中遭受意外伤害。
3、核辐射造成的意外伤害。
4、医疗事故造成的意外伤害(如医生误诊、药剂师发错药品、检查时造成的损伤、手术切错部位等)。
三、一般意外伤害
一般可保意外伤害,即在一般情况下可承保的意外伤害。除不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以外,均属一般可保意外伤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意外保险
意外险免赔事项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自杀、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故意行为而导致打斗或被袭击,抗拒依法采取的形式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酗酒、主动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导致的意外事故
6、被保险人因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导致的伤害
7、被保险人因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导致的伤害
8、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驶滑翔机、滑翔伞、探险、摔跤、武术比赛、技能表演、赛马或赛车导致的伤害
9、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10、核爆炸、核辐射、核污染
扩展资料:
一、意外险险别
1、按投保动因分类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自愿意外伤害保险和强制意外伤害保险
2、按保险危险分类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普通意外伤害保险和特定意外伤害保险
3、按保险期限分类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极短期意外伤害保险和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4、按险种结构分类
个人意外伤害保险可分为单纯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二、保险额度
意外伤害保险是以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只能采用定额保险,由保险人结合生命经济价值、事故发生率、平均费用率、以及当时总体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总保险金额,再由投保人加以认可
在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500000元;在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中,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100万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意外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面前人人公平,不分你我!意外险是每个年龄段都适用的险种,最近好多朋友都在问意外险哪一款比较好,我赶紧整理了一篇文章,满满的干货!
首先要明确意外险的概念,意外险是对被保险人受到了外来的,不可预见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由疾病引起的风险而造成的伤害给予保障。商业保险的险种有这么多,想必有好多朋友疑问,我同时购买了重疾险,医疗险等保险,还购买意外险的话,还能得到理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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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疾险、医疗险、意外险、寿险有什么区别?理赔的时候会冲突吗?
解决了意外险的理赔是否与其他险种冲突的问题后,我们把意外险单独拎出来,到底意外险的哪些情况不在理赔范围之内呢?
·妊娠意外
被保险人妊娠是有风险的,多数保险公司的意外险产品都会把“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列为免责条款。
·个体食物中毒
如果说食物中毒,它符合“非本意的、外来的、突发事件”这些要素,属于意外事故。但细菌感染的食物中毒引起当事人患上肠胃疾病,也可能是与个人体质有关。一般情况下,如果是3人或3人以上集体食物中毒,可视为意外事故,而如果是个人食物中毒,往往就会被视为是个案,保险公司对这种“意外”不赔。
·因病摔倒死亡
一般而言身体健康的人,即使也出现了这种意外,正常情况下是不会死亡的,最多也就是骨折。假如真正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是其自身的疾病,只不过滑倒是个诱因,也就是说,滑倒对被保险人的死亡并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保险公司是不理赔的。
·过劳猝死
过劳猝死可以说是因长期的疲劳而造成的,让自己的身体超负荷运转,任由耗竭而导致死亡,对于过劳猝死,并不是因外来的突发情况造成,所以意外险不会进行赔偿。
·中暑身故
就中暑来讲,它属于内在因素引起的,并不属于外来因素引起的。在很大程度上中暑是可以预见的,被保险人可以避免。所以,中暑不属于意外伤害,故保险公司不赔也在情理之中。
·高原反应死亡 对于高原的缺氧是完全可以预知的,从根本上说不符合意外险“突发的、不可预见的”这一定义要素。高原反应的产生并不一定来自“意外”,与自身身体原因有一定关系。
·冲浪溺水身故
在寿险的意外伤害条款中,一般都明确规定,如被保险人是“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活动造成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支出医疗费用或者发生死亡处理及遗体遣返费用的”,保险公司不给予赔偿。
·手术意外死亡
要明确疾病,并不是意外伤害,不符合意外死亡的条件,保险公司的不会理赔也是情理之中的事。
明确了意外险的非理赔范围后,我们如何在挑选一款适合自己的意外险呢?快来看我精心测评的2020最值得购买的意外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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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意外险的免赔事项,这些情况是不在理赔范围内额。
一、意外险的定义
在我们日常的认知中,意外就是指意料之外、没有想到的事情。但是在保险里,“意外”有着严格的定义:意外是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看上去可能有点啰嗦,但是里面的每一个要素都是很重要的:
外来的:是指被保人身体以外的原因造成的事故,比如车祸、食物中毒、猫狗咬伤等等;
突发的:指事故的发生没有较长的过程,如溺水、触电、跌落等等,而职业病是较长期、逐步形成的,不属于意外;
非本意的:指未预料或者无法抗拒的事故,比如车祸属于就意外;
非疾病的:如猝死、突发脑溢血等,虽然是突发的,但是属于被保人自身的身体问题;
身体受到伤害:即必须是身体部位受到伤害,义肢等就不在范畴。
如果不符合上面的任意一点,那就不算意外,买了意外险也是无法达到理赔要求的。
2、意外险不赔的几种情况
意外险免责,也就是不赔的情况包括:猝死、高原反应、中暑身故、高危险运动,自杀身故、因病摔倒、妊娠/流产/分娩等。
上面举了一些意外险不保的例子,这里希望大家能够清楚,我们理解的意外和保险里的意外不是完全一样的。
虽然意外险很便宜,但并不是随便买一款就可以,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掉进坑里。所以大家在配置意外险的时候,一定要记住学姐讲的这几点:
>>>意外险要不要买,怎么买,种类有哪些,全面分析,对比测评
对于消费者来说,一定要了解保险,看清条款,知道自己买的产品什么可以保,什么是不保的,重点看免责条款。
当然,意外险其实是一种补充,意外险不保的很多情况,比如前面提到的猝死、中暑身故、高原反应身故、高风险运动导致的身故、2年后自杀等,定期寿险都能保。
所以对于家庭的支柱来说,定期寿险要重点配置,意外险可以作为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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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意外险哪些不在理赔范围,就让奶爸替你分析一下。
一、意外的具体定义以及理赔范围
1. 外来的:一般指因外来因素使人体内外留有损害迹象
比如碰撞、摔砸、电击、打压、溺水、常见的猫抓狗咬等物理伤害,煤气泄漏、食物中毒或酸、碱、煤气毒剂等因素所引致的化学性损伤。
2. 突发的:一般指人体因受到突然的侵袭所造成的伤害
比如交通事故、建筑倒塌等引起的伤害、死亡是突发的,瞬间完成的。
3. 非本意的:一般指本人不希望发生,无法预见的伤害
非当事人所能预见,非本人意愿的不可抗力事故所致的伤害。
如果伤害的结果属于意外,但原因不属于意外也是无法定义为意外伤害的:如在高速公路上以超过限速标准的速度驾驶导致的身体伤害,对于这种完全可以预料的,也是完全可以防止的伤害,不属于意外伤害。
4. 非疾病的:一般指伤害的造成不是因被保人身体本身疾病引起的
例如骨质疏松导致的病理性骨折,或慢性心血管疾病引起的猝死均为疾病所致的伤害,这些不在理赔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