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亮程《炊烟是村庄的根》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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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兆伍天禄
2020-04-24 · TA获得超过353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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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说,大地总是公平的,就是对刘亮程这样的优秀儿子她也不溺爱,相反以一种不可抗逆的方式让其降生并成长于恶劣的生存环境,仿佛有意让他接受生存难题的各种考验和努力向其提供跟自然万物学习的各种机会。于是,在新疆的沙湾县,一个靠近沙漠的叫黄沙梁的小村庄,成了刘亮程在十七岁以前感知世界和认识世界的一部“大书”。在黄沙梁,生存本身的艰辛让他慢慢领悟到了万物平等、众生同荣的朴素伦理思想,并以此来处理与周围的一草一木、一虫一兽、一事一物的不可割舍的共生共荣的自然关系。很显然,黄沙梁在大地的册页之上,刘亮程则在黄沙梁的章节之中。一旦刘亮程打开心智之后,一册大地之书中有关黄沙梁的章节就变得日渐生动起来。在他的眼里,“炊烟是村庄的头发”,同时也是“村庄的根”。而“夜再黑,夜空是晴朗的”。他坚信“能让一棵树长得粗壮兴旺的地方,也一定会让一个人活得像模像样”。为此他腰系一截绳子,肩扛一把锨,在黄沙梁的田地里,学会了如何适时播种,如何认真护望,如何及时收割,如果分享收获,同时还领悟到:“在黄沙梁做一个人,倒是件极普通平凡的事。大不必因为你是人就趾高气扬,是狗就垂头丧气。在黄沙梁,每个人都是名人,每个人都默默无闻。牲口也一样。就这么一个小小的村庄,谁还能不认识谁呢?谁和谁不发生点关系,人也罢,牲口也罢。”而有了这样的理念之后,他的伦理观已经扩展到了黄沙梁的所有动物。自然,也就有了关爱《两窝蚂蚁》,倾听一只《鸟叫》,寻觅一条《野兔的路》,坦然《走向虫子》并《与虫共眠》,乃至哀伤《一只虫子的死》等等妙趣横生的优美文字。可贵的是,他总能“从每个动物身上找到一点自己”。而这一过程其实就是生命价值的自我认同过程,或者说是慢慢悟知黄沙梁对自己的全部教育过程。
  黄沙梁让刘亮程最终走出自己的环抱时,成为了一个成熟的大地思考者。他以融入大地的方式来关注生命的存在状态与生命远景。而他打开的每一扇门窗,总是含住那遥远而荒凉在身后的黄沙梁。他是带着一座自己的村庄上路的。毕竟这座村庄早已成为他的生存信心和精神居所,成为一棵参天大树的根和干。对他而言,全部的学识就是对一个村庄的认识。他之所以把村庄当作进入世界的第一站,是因为他相信一滴水可以反映太阳的光辉。至此,也就不难理解他的一句话:“当这个村庄局限我的一生时,小小的地球正在局限着整个人类。”
  刘亮程没有上过大学,只读过几年初中。这似乎是一个同龄人心目中的遗憾。但他自己并不这么认为。相反他认为同龄人在大学念书的那几年,自己也在乡下放牛时一样在学习。而且还是一个人学一种课本,这种课本叫生活。是生活让他早早懂得了向生存本身、向自然万物学习。而学习的结果是他确立了自己的朴素文学观,即“我生活,说出我生活的全部感受。这就是我的文学”。事实是,当许多人从摘果人手里买果实吃的时候,刘亮程却做了上树的摘果人,因而他吃到的果实自然更接近本真的味道。这也正是<遥远的村庄>
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文字穿透力和震撼力的原因所在。
  在我们回望的视野中,法布尔的《昆虫记》、梭罗的《瓦尔澄湖》、利奥波德的《沙乡年鉴》,因积极主张敬畏生命、倡导简单生活和树立土地伦理观而成为大地之书的绝佳文本。如今,刘亮程在一个叫黄沙梁的大地角落,凭借着生命的澄明与敞开,感受岁月的脉搏,倾听大地的声息,体验生存的境界,寻找回家的路径,最终以乡村哲学家的独步方式,完成了大地之书又一文本的朴素书写。无论从何种角度而言,都是让人兴奋的。
制砂机破碎机9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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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这篇文章之前,我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甚至觉得我们生在世上不需要任何证据。这样糊里糊涂地活到读这篇文章,已经过了十五载。读完了这篇文章我仍旧无所触动,因为我找不到共鸣。直到学完了这篇文章,才开始明白起来。
学了刘亮程的文章,自己像是有意无意地在寻找着自己的证据,常在自己发呆时思考着这个问题,有时甚至在想要为自己手头上正做着的这件事去寻找一个证据。但是我却从没有得到我想要的那种感觉,知道我坐到第四组。在这个位置上,一抬头便能望见马路上络绎不绝的行人车辆。中午吃完饭休息的那一小段时间,我习惯性的向窗外望去,依旧是昨天中午看到的景象,只是多了阳光。教室里很安静,外面的喧闹被玻璃挡住,想听都听不到,窗户里面和外面截然成了两个世界。坐在安静稍暗的教室里去看一个看似无声却有声的、阳光普照的街角,我突然觉得我像是在天堂(如果有天堂的话)俯瞰茫茫世界。蓦地,心中涌出了刘亮程的那篇文章,我隐隐地觉得我找到了那种感觉,无数的疑问句出现在脑中:这些人在这时从这个路口经过,无声无息,谁能证明呢?他自己,还是在楼上眺望着的我?没有留下面孔,没有留下话语,甚至没有留下清晰的轮廓,只是一个模糊的背影;当他再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又怎能凭借那个不完整的影象认出他呢?我又怎能清楚地告诉别人这个人何时从这个路口经过呢?如此,他的这一个证据又在何方呢?
或许这看起来有些不可思议,但我立刻又想到了自己。自己走过的这15年里有什么证据呢?或许有照片,有我的那些作文,有我的父母、我的同学、我的老师来替我证明,但是当我翻开自己的相册,发现竟有很多因我不喜欢照相而留下的大片空白;去问父母,零零散散地补了些残损的记忆。但学校的生活父母也是无能为力。绞尽脑汁想拼凑出九年的事,却依旧少了大半。猛然想起可以去问同学,翻出小学的同学录按下号码,却传出了清脆的女声:“您拨打的号码是空号,请查实。”想回小学从故地中寻找证据,无奈小学早已被并掉,一切变了样,惟有那棵老银杏还站着。。跑过去想找到曾经在树干上留下的刻字,却发现那层老树皮早已脱落,溶在泥土中了,我猛然发现,我的记忆是残损的,少去了一大部分,全因为没有证据。
但是我知道我还算是一个幸运者,因为我还不至于忘却所有的事情。在所有的人当中,有谁能够将今生今世的一切事情都记住?又有谁可以给每一件事找到一个证据?显然没有这样的人。或许人的一生就该是残损的、不完整的,记住最刻骨铭心的,忘却那些琐事。没有人会从自己出生就为自己的每一秒钟留下证据,这样尽为了证据而活着,不是太累了吗?残缺也会是美的,就如同月牙常常比圆盘更让人回味一样。从残损的记忆和证据中寻找自己的过去,也许更能让我们回味过去。证据本就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因为在我看来人活着就是证据,我们生活过劳作过的地方有我们活过的印记,不是表面上的,而是内在的,无须其他的任何物质的凭证;因为我们带有我们生活过的地方的气息,我们生活过的地方也会永远记住我们的血汗泪,这就是我们今生今世的证据。
我们都只是过客,茫茫宇宙中的一个小小的过客。但是即使是过客,我们也在自己跶跶的脚步声中留下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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