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兵役登记的时间,怎么补办?
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武装部负责兵役登记的办公室申请补办网上兵役登记。
根据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下一年度6月30日以前,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办理网上兵役登记。
还可以等武装部发出招兵通知,就能够去报名,并参加体检,合格以后,就可以应征参军了。
扩展资料
登记时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本地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历年已登记并已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公民,应携证履行兵役登记年度审证手续。
凡年龄在18至24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都应依法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接受兵役机关的兵役证年度审核。
兵役登记的结论有以下几点:
1.应征是指经兵役登记初步确定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公民。
2.缓征是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公民。
3.免征是指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残疾、有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不宜征集的适龄公民。
4.不征是指被羁押或者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适龄公民。
5.拒征是指经过教育仍拒绝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或者被确定为符合征集条件而拒绝参加体格检查和应征入伍的适龄公民。
6.已征是指当年被征集入伍的对象。
7.转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8.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因身体原因不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9.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不符合服预备役政治条件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兵役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没有参加网上预征报名是否还可以应征入伍
到户籍所在地县(区)武装部负责兵役登记的办公室申请补办网上兵役登记。
根据征兵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在下一年度6月30日以前,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办理网上兵役登记;
还可以等武装部发出招兵通知,就能够去报名,并参加体检,合格以后,就可以应征参军了。
扩展资料:
登记:
必须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到本地街道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历年已登记并已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公民,应携证履行兵役登记年度审证手续。
领证:
由街道人民武装部填写兵役登记表报区兵役机关,区兵役机关发放《兵役证》。
审证:
对历年领取兵役证的适龄对象,兵役登记时,由街道人民武装部签署审验意见并加盖审验章。
办理时间:
根据上级兵役机关统一规定时间办理。一般情况下,其办理兵役登记的年限为:国家兵役法规定公民的服役年限为18至22岁。
参考资料来源:
现在采取的是网上报名的形式,除非是有特殊形式,不然只能等明年。
兵役登记
【登记范围】
1.兵役登记的对象和范围是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龄在18至22周岁的男性公民。
2.兵役登记时间为适龄公民的兵役登记的时间为每年的8月15日至9月15日。
【登记方法】
初次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应根据兵役登记通告的要求,凭《兵役登记通知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通知书指定的地点参加兵役登记,接受兵役机关组织的身体目测、政治初审和年龄、文化初核;已参加过兵役登记的适龄公民每年应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依法参加复审;适龄公民兵役登记后,因就学、就业、户籍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到乡镇、街道武装部办理兵役登记转移手续;适龄公民因其它原因未能参加兵役登记的,应及时到户籍所在地的兵役机关办理补办手续。
【登记要求】
适龄公民在履行兵役登记手续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的真实情况,不得隐瞒或者弄虚作假;当年经兵役机关登记确定的应征公民,在年度征兵工作结束前,未经市征兵办批准,不得出境。
【登记结论】
兵役登记的结论有九类:一是应征,二是缓征,三是免征,四是不征,五是拒征,六是已征,七是转服预备役,八是免服预备役,九是不服预备役。
(1)应征是指经兵役登记初步确定符合征集条件的适龄公民。
(2)缓征是指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或者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公民。
(3)免征是指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残疾、有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不宜征集的适龄公民。
(4)不征是指被羁押或者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以及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适龄公民。
(5)拒征是指经过教育仍拒绝参加兵役登记、领取兵役证或者被确定为符合征集条件而拒绝参加体格检查和应征入伍的适龄公民。
(6)已征是指当年被征集入伍的对象。
(7)转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8)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因身体原因不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
(9)不服预备役是指22周岁的适龄公民未被征集又不符合服预备役政治条件的。
参考资料
http://baike.sogou.com/v60604996.htm?fromTitle=兵役登记.搜狗百科[引用时间2018-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