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有哪些安全风险?如何做好防护措施?
不同的工作有不同的风险。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第四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四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正确防护应做到:
(1)形成正确的安全态度。安全态度的形成需要长期灌输安全理念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实现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我管安全”的转化,由单纯的保护自己,发展到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自觉的参与意识,保护的不仅是自己,而是与之结成命运共同体的周围人。
(2)消除违章操作。从大量的工伤工亡事故分析中可以看出,违章违纪操作始终在各类事故原因中占有较大的比例,也就是说抓住了违章违纪也就抓住了伤亡事故的主要矛盾,而抓住违章违纪的有效途径就是安全教育。
(3)树立安全风气。安全风气是指推动安全行为的集体力量、社会力量和环境气氛,它具有一种自然强制力,强迫从业者遵守,以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通过安全教育,以一种无形的约束力来控制从业人员的违章违纪行为。
(4)确保职工人身安全,保证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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