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省玉溪事业单位岗位表什么时候出?
2019-02-25 · 国内知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
2018云南省玉溪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
2018云南省事业单位考试报名时间是:2018年4月10日09:00至4月16日18:00;
其中楚雄、红河、曲靖、玉溪四个地方的报名时间有所不同,玉溪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发布时间:2018年4月4日,岗位表和公告一起发布;报名时间:4月16日-18日;笔试时间:2018年5月26日;
根据2018云南玉溪事业单位考试时间来看,玉溪市处于个别案例中,时间与其它地市有所不同,所以报考2019云南玉溪事业单位考试的小伙伴要及时事业单位考试网信息,以免错过考试报名时间。
玉溪2019年事业单位招900名(含教师类)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上午08∶00-2019年4月17日下午17∶00。报名结束后至2019年4月18日上午11:00,已报名但因资料不全或有误而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相关资料(仅限已报名岗位)。
定向招聘考生提交报名资料时需在简历栏注明服务类别、参加服务时间及当前在岗情况(在岗;期满离岗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
2.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下同)。简要流程:登录玉溪人才网→网上报名入口→注册→查看招聘岗位→按岗位报名并填写报名资料→等待审核→审核通过→网上交费(注意查看交费状态,确认交费成功)→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
3.网上交纳报名考试费用每科50元,两科共计100元,交费时间截止2019年4月19日上午11:00。报名资料审核已通过且交费成功的考生才能打印准考证及参加考试。
请各位考生务必及时查看交费状态,如出现交费扣款成功但系统显示交费失败(交费超时)的,考生须在交费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相关交费信息申请处理,并与玉溪人才网联系(电话:0877-2071325),逾期不再受理。
4.本次招聘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部分岗位由系统自动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无需再由人工资格审查。任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论是否交费),将不可再报其他岗位且不可修改报名资料,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二)资格审查
市直事业单位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进行人工资格审查,县区及乡镇事业单位由各县区进行人工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均审查通过,才视为资格审查合格。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
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并交费的人数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不限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达不到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递减该招聘岗位人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报本次招聘的其它岗位,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本次笔试为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每科满分为150分,笔试分值300分,计入综合成绩时按百分制折算。
综合应用能力(C类)科目作答时可能需要使用直尺,请参加《综合应用能力(C类)》一科的考生特别注意在考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2B铅笔、橡皮。
笔试时间:2019年5月19日(星期日) 上午8:30-12:00
笔试科目: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类别以《玉溪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中各岗位公布的为准。
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
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至开考后半小时内。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玉溪市2019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书籍材料或发送QQ信息、微信、手机短信等均与本次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招聘公告参考资料来源网页链接
(四)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于笔试后45日内公布。
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2(部分岗位按1:3,详见岗位表)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若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招聘岗位参加笔试考生及免笔试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毕业证、身份证及与报名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书、证明等资格复审材料参加。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须提供《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见附件)。
资格复审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依次进行两次递补。若两次递补后仍有空缺,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报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后续考试,若资格复审合格但在后续考试前放弃的考生,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及后续招聘环节有关事项,市直事业单位由市级通知并组织实施,县区、乡镇事业单位由各县区通知并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