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的《绝句》(迟日江山丽),这首诗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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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句: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
译文:两只黄鹂在翠绿的柳树间婉转地歌唱,一队整齐的白鹭直冲向蔚蓝的天空。我坐在窗前,可以望见西岭上堆积着终年不化的积雪,门前停泊着自万里外的东吴远行而来的船只。
这首五言绝句大滚饥选材精恰,色彩明丽,格调清新。反映了诗人奔波流离备答之后,暂时定居成都草堂的安适心情和欢悦情怀。诗作于滚返广德二年(764)暮春,时杜甫在四川草堂。
扩展资料:
绝句是诗的名称,并不直接表示诗的内容。这种形式便于用来写一景一物,抒发作者一瞬间的感受。
诗人偶有所见,触发了内心的激情,信手把诗人自己的感受写下来,一时不去拟题,便用诗的格律“绝句”作为题目。杜甫用这一形式写了一组诗,共四首,用“绝句”为总题。
诗歌以自然美景,透一种清新轻松的情调氛围。前两句,以“黄”衬“翠”,以“白”衬“青”,色彩鲜明,更托出早春的生机初发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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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甫《绝句》这首诗的意思是:江山沐浴着春光,多么秀丽,春风送来花草的芳香。燕子衔着胡历湿泥亩做源忙筑巢,暖和的沙子上睡着成双迅态成对的鸳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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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译文
其一
江山沐浴着春光,多亮肢信么秀丽,春风送来花草的芳香。
燕子衔着湿泥忙筑巢,暖和的沙子上睡着成双成对的鸳鸯。
这首诗用自然流畅的语言写出了一派生意盎然的春色,格调清新,意境明丽,表达了诗人热爱大自然的愉快心情。这首诗极生动地、自然地描绘出充满生机的春色之美,反映了杜甫经过漂泊的磨难后,在草堂暂得生活安宁而产生的敬轮闲饥腔适情怀。
其一
江山沐浴着春光,多亮肢信么秀丽,春风送来花草的芳香。
燕子衔着湿泥忙筑巢,暖和的沙子上睡着成双成对的鸳鸯。
这首诗用自然流畅的语言写出了一派生意盎然的春色,格调清新,意境明丽,表达了诗人热爱大自然的愉快心情。这首诗极生动地、自然地描绘出充满生机的春色之美,反映了杜甫经过漂泊的磨难后,在草堂暂得生活安宁而产生的敬轮闲饥腔适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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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句二首》是唐代诗人杜甫创作的组诗作品。
第一首写于成都草堂,诗一开始,描绘出在初春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浣花溪一带明净绚丽的春景,用笔简洁而色彩浓艳。三、四两句转向具体而生动的初春景物描绘。第二首,继续描绘了一幅美丽的春景图,抒发了羁旅异乡的感慨。
绝句
迟日①江山丽,
春风花草香。
泥融②飞燕子,
沙暖睡鸳鸯③。[1]
注释译文
作品注释
①迟日:春天日渐长,所以说迟日。
②泥融:这里指泥土滋润、湿润。
③鸳鸯:一种水鸟,雄鸟与雌鸟常常双双出没。
折叠作品译文
江山沐浴着春光,多么秀丽,春风送来花草的芳香。
燕子衔着湿泥忙着筑巢,暖和的沙子上睡着成双成对的鸳鸯。[2]
折叠编辑本段创作巧铅背景
公元759年,杜甫深感当时政治黑暗,毅然辞官,一路西下,经秦州、同谷等地来到四川成都,居于浣花溪畔。并在那里建立草堂一座,在成都生活了将近四年的时间,期间与严武结交甚密,严武荐其为剑南节度使蜀中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郎并赐绯鱼袋。
公元762年,唐朝鼎盛时期,成都尹严武入朝,当时由于"安史之乱",杜甫一度避往梓州。第二年,叛乱得以平定,严武还镇成都。杜甫也回到成都草堂。当时,他的心情很好,面对这一派生机勃勃,情不自禁,写下这一首即景小诗。
折叠编辑本段作品鉴赏
折叠文学赏析
赏析一
诗人以"迟日"领起全篇,突出了春天日光和煦、万物欣欣向荣的特点,并使诗中描写的物象有机地组合为一体,构成一幅明丽和谐的春色图。前二句的"迟日"、"江山"、"春风"、"花草"组成一幅粗线勾勒的大场景,并在句尾以"丽"、"香"突出诗人强烈的感觉;后二句则是工笔细描的特定画面,动静结合,既有燕子翩飞的动态描绘,又有鸳鸯慵睡的静态写照。飞燕的繁忙蕴含着春天的勃勃生机,鸳鸯的闲适则透出温柔的春意,一动一静,相映成趣。而这一切全沐浴在煦暖的阳光下,和谐而优美,确实给人以春光旖旎之感。
赏析二
这一首写于成都草堂的五言绝句,是极富诗情画意的佳作。该诗反映了诗人经过奔波流离之后,暂居草堂的安适心情,也是诗人对初春时节自然界欣欣向荣景象的欢悦情怀的表露。
诗一开始,就从大处着墨,描绘出在初春灿烂的日光下,浣花溪一带明丽绚烂的春景。"迟日"突出了初春的阳光,同时用一"丽"字点染"江山",表现了春日锋丛阳光普照、林木葱茏、溪水潺潺的秀美景色。
第二句诗人进一步以和煦的春风,初放的百花,如茵的芳草,浓郁的花香来展现明媚的大好春光。三、四两句转向具体的初春景物描绘,以工笔细描衔泥飞燕、静睡鸳鸯,与一、二两句粗笔勾画的景物相配合,使整个画面色彩鲜明、虚实相生、和谐统一。
全诗对仗工整,但又自然流畅,毫无雕饰之感;所描景物清丽雅致, 格调清新脱俗,是杜集中别具风格的篇章。
名家点评
王嗣爽说:"余曰:上二句两间(指天地间)莫非生意,下二句见万物莫不适性。岂不足以感发吾心之真乐乎?"《杜臆》
清人陶虞开称诗人笔法高妙,能"以诗为画"(《说杜》),此诗可为印证。但这首五绝之妙并不止于"以诗为画",诗人着意传达的还是他感受到的柔和春意。如果说春日迟迟、江山秀丽、清风徐徐、花草芬芳以及燕子、鸳鸯,都是诗人的视觉、触觉(风)、嗅觉所感,那么泥土之"融"、沙砾之"暖",孝基好便不是五官的直接感觉了。只因为对春天的阳光明丽、惠风和畅、鸟语花香感受至深,诗人无须触摸就能想象出泥土的松湿和沙砾的温暖;而泥之融、沙之暖的体会又加深了对飞燕的轻盈、鸳鸯娇慵的视觉印象,从而使诗人的整个身心都沉浸于柔美和谐和春意之中。
第一首写于成都草堂,诗一开始,描绘出在初春灿烂阳光的照耀下,浣花溪一带明净绚丽的春景,用笔简洁而色彩浓艳。三、四两句转向具体而生动的初春景物描绘。第二首,继续描绘了一幅美丽的春景图,抒发了羁旅异乡的感慨。
绝句
迟日①江山丽,
春风花草香。
泥融②飞燕子,
沙暖睡鸳鸯③。[1]
注释译文
作品注释
①迟日:春天日渐长,所以说迟日。
②泥融:这里指泥土滋润、湿润。
③鸳鸯:一种水鸟,雄鸟与雌鸟常常双双出没。
折叠作品译文
江山沐浴着春光,多么秀丽,春风送来花草的芳香。
燕子衔着湿泥忙着筑巢,暖和的沙子上睡着成双成对的鸳鸯。[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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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759年,杜甫深感当时政治黑暗,毅然辞官,一路西下,经秦州、同谷等地来到四川成都,居于浣花溪畔。并在那里建立草堂一座,在成都生活了将近四年的时间,期间与严武结交甚密,严武荐其为剑南节度使蜀中参谋,检校工部员外郎并赐绯鱼袋。
公元762年,唐朝鼎盛时期,成都尹严武入朝,当时由于"安史之乱",杜甫一度避往梓州。第二年,叛乱得以平定,严武还镇成都。杜甫也回到成都草堂。当时,他的心情很好,面对这一派生机勃勃,情不自禁,写下这一首即景小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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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析一
诗人以"迟日"领起全篇,突出了春天日光和煦、万物欣欣向荣的特点,并使诗中描写的物象有机地组合为一体,构成一幅明丽和谐的春色图。前二句的"迟日"、"江山"、"春风"、"花草"组成一幅粗线勾勒的大场景,并在句尾以"丽"、"香"突出诗人强烈的感觉;后二句则是工笔细描的特定画面,动静结合,既有燕子翩飞的动态描绘,又有鸳鸯慵睡的静态写照。飞燕的繁忙蕴含着春天的勃勃生机,鸳鸯的闲适则透出温柔的春意,一动一静,相映成趣。而这一切全沐浴在煦暖的阳光下,和谐而优美,确实给人以春光旖旎之感。
赏析二
这一首写于成都草堂的五言绝句,是极富诗情画意的佳作。该诗反映了诗人经过奔波流离之后,暂居草堂的安适心情,也是诗人对初春时节自然界欣欣向荣景象的欢悦情怀的表露。
诗一开始,就从大处着墨,描绘出在初春灿烂的日光下,浣花溪一带明丽绚烂的春景。"迟日"突出了初春的阳光,同时用一"丽"字点染"江山",表现了春日锋丛阳光普照、林木葱茏、溪水潺潺的秀美景色。
第二句诗人进一步以和煦的春风,初放的百花,如茵的芳草,浓郁的花香来展现明媚的大好春光。三、四两句转向具体的初春景物描绘,以工笔细描衔泥飞燕、静睡鸳鸯,与一、二两句粗笔勾画的景物相配合,使整个画面色彩鲜明、虚实相生、和谐统一。
全诗对仗工整,但又自然流畅,毫无雕饰之感;所描景物清丽雅致, 格调清新脱俗,是杜集中别具风格的篇章。
名家点评
王嗣爽说:"余曰:上二句两间(指天地间)莫非生意,下二句见万物莫不适性。岂不足以感发吾心之真乐乎?"《杜臆》
清人陶虞开称诗人笔法高妙,能"以诗为画"(《说杜》),此诗可为印证。但这首五绝之妙并不止于"以诗为画",诗人着意传达的还是他感受到的柔和春意。如果说春日迟迟、江山秀丽、清风徐徐、花草芬芳以及燕子、鸳鸯,都是诗人的视觉、触觉(风)、嗅觉所感,那么泥土之"融"、沙砾之"暖",孝基好便不是五官的直接感觉了。只因为对春天的阳光明丽、惠风和畅、鸟语花香感受至深,诗人无须触摸就能想象出泥土的松湿和沙砾的温暖;而泥之融、沙之暖的体会又加深了对飞燕的轻盈、鸳鸯娇慵的视觉印象,从而使诗人的整个身心都沉浸于柔美和谐和春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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