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海域
2020-01-19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3.1.1 工作程度偏低,认识上有很大局限性,不能满足海洋经济发展的需要
我国管辖海域区域地质调查,以1∶100万国际图幅为例共计20幅(海陆连幅12幅,全海域8幅)。至今,仅完成1∶50万7个图幅和1∶100万2个图幅的编图,以及1∶100万2个图幅的调查示范,4个图幅在测。中比例尺(1∶25万)2个图幅在测和大比例尺(1∶5万)尚未开展。目前只能说初步调查了我国海域的地质构造格局、新生代地层层序划分和各类矿产资源的分布状况。
新中国成立以来,以油气资源勘查为主的地球物理测量,圈定近海陆架区大型含油气盆地7个、中小型含油气盆地9个,发现局部构造逾千个和含油气构造约150个,探明油气田76个。油气资源探明率除渤海相对较高(20%)外,其他海区均较低。加之探测技术方法的落后,其结果对地质构造、地层层序、沉积环境和成矿作用的认识有很大的局限性,特别是对地震剖面的解释,由于其分辨率不高,解释结果的符合率、钻井的见矿率均不高。
3.1.2 投入不足,装备水平低,竞争能力较差
海洋地质调查与陆地地质调查相比,其工作成本费用要比陆地高出3~5倍。以海洋科技经费为例,2005年美国海洋科技经费为30亿美元,日本近1000亿日元(相当人民币65亿元),而我国海洋科技经费约15亿元,而用于海洋地质科技约1.5亿元。海上地质-地球物理综合调查费用远高于科技费用的8~10倍。尽管“九五”、“十五”、“十一五”期间国家投入经费有所增加,但与实际需要相差甚远。
现有海上调查船只和地质取样设备,各类地球物理仪器、设备和装备比较陈旧落后,精度、分辨率也较差,在性能和质量上只相当国外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同类型的水平。
3.1.3 自主创新能力不足
目前,我国海洋地学界大多数科技成果为描述性,或对国外理论模式的验证,而为世人公认的新理论、新认识、新发现较少;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也是跟踪模仿多,自主原始创新成果少。对复杂的地质构造演化和成矿作用、机理、规律性认识的观念基本套用模式化。总体上缺乏先进的科学理论指导地质-地球物理调查资料的综合解释和运用新理论指导找矿。
3.1.4 缺少整体规划,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矛盾尖锐
我国海洋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工作缺乏一个“立足当前、着眼未来”的有重点、有所为的中长期整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推进的实施计划。
目前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往往发生冲突。如沿岸地区开采建筑砂砾、珊瑚礁、砍伐红树林等,地方开采只顾眼前利益,甚至滥挖乱采,忽视生态环境保护,造成海洋环境被破坏和难以恢复原来的生态环境恶性循环的态势。
3.1.5 多头管理和执法,难以遏制无序开发和环境污染
目前,尽管国家颁布了使用海域和矿产开发管理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但由于多个部门涉及海上执法,相互之间缺乏衔接与协调,而一些地方,特别是民采点的无序、无度的开发,加之当地管理部门执法力度不够,结果不仅造成资源的浪费,而且也带来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遭受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