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经事故队调解和对方达成协议写完谅解书后续赔偿由保险公司处理后续赔偿,我是受害方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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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分为被保险机动车承担事故责任及无责任下的限额,而有责或无责限额项下,又分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对于交强险,结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可有如下内容:
一、保险限额
(一)被保险机动车有责的责任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以上共计人民币122000元。
(二)被保险机动车无责的责任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以上共计人民币12100元。
二、保险限额项下承担的赔偿项目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下的赔偿项目范围
伤者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死者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亲属(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法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网页链接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下的赔偿项目范围
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下的赔偿项目范围
维修费、货损费、车辆代步费、个人物品损失费等。
由上述内容可知,死亡赔偿金涵盖在叫交强险保险理赔项目中,在被保险机动车有责的时候,最大保险理赔额为110000元;在被保险机动车无责的时候,最大保险理赔额为1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