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的文学主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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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增岳箕鹃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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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白居易的文学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二、“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这里包含两方面的意思:
  1、一方面是反映时事,也就是《秦中吟序》所谓“贞元、元和之际,予在长安,闻见之间,有足悲者,因直歌其事”。
  2、另一方面是为现实而作,也就是《与元九书》所谓“裨补时阙”。反映的事情不一定是时事,但目的是为了现实。
三、其他信息
  1、杜甫一生写了许多面对现实、讽谕时事的作品,但他没有提出为时事而作的主张。白居易继承了汉乐府“缘事而发”的现实主义精神,从中唐的社会现实出发,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主张,是对现实主义诗歌理论的一大贡献。
  2、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
  3、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左丘蕾邓碧
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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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白居易是中唐时期极可注意的大诗人,他的诗歌主张和诗歌创作,以其对通俗性、写实性的突出强调和全力表现,在中国诗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在《与元九书》中,他明确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讽谕、闲适、感伤、杂律四类诗中,前二类体现着他
“奉而始终之”的兼济、独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视。而他的诗歌主张,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讽谕诗的创作而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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