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为巩固政权采取了哪些措施?
2020-06-12 · 技术研发知识服务融合发展。
李世民即位之时,中央政权的基础还不十分稳固。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稳定局势,建立以自己为核心的最高领导集团。他接受了尉迟敬德提出的“杀人太多,不利于天下安定”的建议,采取了宽大安抚和任用东宫属僚的政策,缓和了统治集团内部的矛盾。随后。太宗又对中央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改造了三省六部制,为唐宰相制度奠定了基础。为使中央各部门之间相互监督,太宗特别强调在实践中坚持讨论、封驳、执行相结合的原则,推行“五花判事”制度。与此同时,行政机构也得到精简,精简后的国家机器,效率得到了提高,既节省了财政开支,又减轻了人民负担。通过对领导班子的改革,李世民不仅牢牢的巩固了自己的地位,而且也为进一步励精图治、开创贞观之治的新局面奠定了基础。
面对隋朝灭亡的历史教训和贞观初年百废待兴、百乱待治的局面,唐太宗经过深深的思考,决定以大治天下作为自己的施政方针。
治国方针确定以后,唐太系首先抓了国家的政治建设,把任贤和纳谏作为保证政治的两条主要措施。唐太宗为更大程度地甄选人才,为自己所用,他设立了“弘文馆”,以管理学校,著书立说,培养选拔人才。太宗还亲自视察国子监和太学,增筑学舍,增加学员。此外,唐太宗还沿用了隋炀帝所制订的科举制度,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发展,设立许多考试科目,进士科是其中最重要的科目。这些措施的施行,促进了封建文化的发展,使贞观时期成为唐代教育史上的黄金时代。
在大力选拔人才的同时,李世民还进行了法制的改革和建设,采取了慎刑宽法和严格加强法制的措施。为实现大治天下的治国方针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创造了良好安定的社会环境。
李世民将赏功罚过作为法制改革的标准,任命房玄龄、长孙无忌在参考《武德律》的基础上制定了封建社会最完备的法典《贞观律》。后来长孙无忌又在李世民的支持下,组织了19名法学专家为《唐律》作注,完成了《唐律疏议》。《贞观律》还是唐朝的宪法,它包括“律、令、格、式”,从国家制度到社会经济生活,以及民间的婚丧嫁娶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凡是违犯律、令、格、式的,一律按法律处理。同时,李世民又亲自选拔了一批正直无私、断狱公平的人担任法官,并亲自检查法官对案件的处理情况,以保证律、令、格、式的贯彻执行,并将死刑的终审权收归中央,以免出现冤案。同时,唐太宗还规定对死刑要三次上报中央,被批准后才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