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从银行离职的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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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风
2018-08-21 · 知道合伙人人力资源行家
微风
知道合伙人人力资源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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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中型制造型企业十几年质量管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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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依法离职的原因通常有:
  1.待遇不高,工作时间长;
  2.和上司关系紧张,工作不开心;
  3.用人单位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不能满足劳动者的预期效果和人生目标的达成;
  4.升职加薪的空间下,无工作动力和激情等;
  5.其他原因
  劳动者辞不辞职取决于劳动者本人,劳动者辞职是不需要任何理由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已正常上班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属于劳动者违法,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并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就是你学姐啊
2018-10-05 · 一百个教堂的钟声合理震碎漫天的鸽子。
就是你学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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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累。并不是像以前别人说的那样朝九晚五,你要知道晚上加班能加到九点,但是你得到的工资并没有增加。业务量很大,真的很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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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娘呀
高能答主

2018-10-14 · 瑜伽师
二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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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收入不错,但是工作太累人了,从早晨七点打卡,开始整理票据和款项,一直到晚上七点交钱交单,整整十二个小时耗在单位里,一点私人的时间都没有,这样的生活太枯燥没有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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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若曼05ff
2018-08-21 · TA获得超过351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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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原因,不喜欢那个地方和工作,每天上班都有种受辱感,每天。好在大多同事人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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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风的伊米
2018-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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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理财经理兼客户经理。我觉得我现在天天连个柜员都不如。工作特多,能干活别人就以为你傻,行长还会给你更多活。前段时间亲人去世,行长这两天找我谈话,说我上两天怎么心情不好,我说了理由后,直接跟我说,工作是工作,要抛开家事工作为重。我呵呵,你家人去世了你还能一点不收影响?反正就那样吧,辞职已经提上日程了,干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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