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如意鑫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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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鑫康是民生人寿承保的一款多次赔付重疾险,轻症、重疾均可多次赔付,最大的亮点是,保单前十年确诊重疾,可额外获赔30%保额。
下面我们具体来分析下。
一、如意鑫康,哪些人可以投保?
我们来看下它的投保规则,如下:
可以看出,如意鑫康是一款保终身的重疾险,最大年龄60岁可投保。
下面我们来看看这款产品的具体保障内容。
二、如意鑫康保什么?
我们通过表格来看下如意鑫康的保障内容。
这款产品的亮点是在保单前10年确诊重疾,额外赔付30%保额,最高可额外赔付2次。但35种轻症分成3组,最多赔付3次,比起大部分不分组的产品略显落后,且只赔付20%保额,赔付比例较低。
三、深蓝君综合点评
如意鑫康是一款多次赔付重疾险,轻症、重疾均可多次赔付,最大的亮点是,保单前十年确诊重疾,可额外获赔30%保额。
但轻症保障不够实用,目前大部分重疾险产品的轻症都是不分组的,多次获赔概率高一些,且高发的不典型心肌梗塞,要求实施了冠脉介入手术才能赔,如果是其他治疗手段,比如常见的微创冠状动脉搭桥,就不能赔了。
综合来看,如意鑫康的竞争力不大,如果预算充足,追求保障全面,可以多对比一下同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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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9 · 全国性保险经纪公司,提供一站式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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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如意鑫康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在多次赔付的重疾险中,算是中规中矩的保障,无突出之处,也没有明显的缺点。
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重疾险,从业几十年保险顾问告诉帮你避开重疾险雷区,正确投保→《重疾险有哪些坑?套路有哪些?这篇文章教你如何避坑!》
具体保障内容
一、轻症保险金
(1)第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生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附表一约定的 一项或多项轻症疾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第一次 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
(2)第二次轻症疾病保险金:本公司给付“第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 险人经诊断首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第一 次轻症疾病所属组别以外的其他轻症疾病所属组别中的一项或多 项轻症疾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第二次轻症疾病 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
(3)第三次轻症疾病保险金:本公司给付“第二次轻症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 险人经诊断首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第一 次轻症疾病及第二次轻症疾病所属组别以外的其他轻症疾病所属组别中的 一项或多项轻症疾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第三次 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
二、重大疾病
(1)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生并经 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附表二约定的一项或多 项重大疾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 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2)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 险人自第一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后,经诊断首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 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的第一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的重 大疾病所属组别中的一项或多项重大疾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基 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第二次重 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三、额外重大疾病
合同等待期后至第十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之前,在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条 款“2.2保险责任”约定,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第二次重大疾病 保险金”时,本公司还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额外给付“前十年重 大疾病额外保障金”,且给付以两次为限。
薄荷保是一家基于大数据和AI的保险科技公司,专注于智能推荐决策模型、行业知识图谱、数据挖掘等人工智能技术在保险营销端的应用,提供智能核保咨询系统,用户风险识别,精准营销等全面的保险营销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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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保障内容
一、轻症保险金
(1)第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生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附表一约定的 一项或多项轻症疾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第一次 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
(2)第二次轻症疾病保险金:本公司给付“第一次轻症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 险人经诊断首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第一 次轻症疾病所属组别以外的其他轻症疾病所属组别中的一项或多 项轻症疾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第二次轻症疾病 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
(3)第三次轻症疾病保险金:本公司给付“第二次轻症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 险人经诊断首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第一 次轻症疾病及第二次轻症疾病所属组别以外的其他轻症疾病所属组别中的 一项或多项轻症疾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第三次 轻症疾病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
二、重大疾病
(1)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经诊断于本合同等待期后首次发生并经 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本合同附表二约定的一项或多 项重大疾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 保险金”,本项责任终止。“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2)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公司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后,若被保 险人自第一次重大疾病确诊之日起一年后,经诊断首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 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患有的第一次重大疾病所属组别以外其他的重 大疾病所属组别中的一项或多项重大疾病的,本公司按本合同基 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第二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第二次重 大疾病保险金”的给付以一次为限。
三、额外重大疾病
合同等待期后至第十个保险单周年日(不含)之前,在本公司按本合同保险条 款“2.2保险责任”约定,给付“第一次重大疾病保险金”或“第二次重大疾病 保险金”时,本公司还按本合同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的30%额外给付“前十年重 大疾病额外保障金”,且给付以两次为限。
薄荷保是一家基于大数据和AI的保险科技公司,专注于智能推荐决策模型、行业知识图谱、数据挖掘等人工智能技术在保险营销端的应用,提供智能核保咨询系统,用户风险识别,精准营销等全面的保险营销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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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法说怎么样,因为这只是一款保险的名字而已,你具体的话要看这款保险它的价格。他的公司是否有实力,然后呢,看他包含的疾病种类是否有多次赔付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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