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上牌规定是什么?
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未经登记上牌或者虽领有外地牌证但未经本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道路上行驶。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是纳入本市信息服务目录的产品。
电动自行车,是指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在普通自行车的基础上,安装了电机、控制器、蓄电池、转把闸把等操纵部件和显示仪表系统的机电一体化的个人交通工具。
2013年“中国电动自行车产业创新高峰论坛”数据显示,中国电动自行车截止2013年保有量突破2亿辆,而一直处在争议之中的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也将出台。新国标预计将在电动自行车行业掀起一场大的变革。
2018年1月16日,工信部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报批稿16日起面向社会公示。2018年5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的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8月25日,电动自行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转为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过渡期自2018年8月1日起至2019年4月14日止。
2019年5月1日起未申领临时标识的“非标”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2021年11月1日起,只有悬挂号牌的合规电动自行车才可上路行驶。2020年8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售后服务规范》实施。2021年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