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一并没有时间限制,即使不考科目一或者科目一没过后不重新预约考试的,都没有过期的说法。但是,学习驾驶证明是有三年有效期的,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剩余科目的,已通过的科目考试作废。
科目一是在车管所进行的,驾照申请者必须通过科目一。考试内容包括驾车理论基础、道路安全法律法规、交通信号、通行规则等最基本的知识,再加地方性法规。驾驶员理论考试举办时间由各地车管所自行安排。
科目一是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的一部分,本大纲考试部分分为三个科目,考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可以参加下一科目的考试;前一科目考试不合格的,继续该科目考试。
关于科目一的注意事项:
1、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在待考场顺序领取本人学车档案;
2、携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接受监考民警审核;
3、进入考试区域必须关闭手机;
4、考试及格的学员在考场出口在工作人员指导下签字后离开考场;
5、考试不及格的学员,即可离开考场,听候所在驾校工作人员通知补考时间;
6、关于补考:科目一考试没有预约次数的限制;
7、进入考试区域不许大声喧哗;
8、法规课本不许带入考场(或放进包内);
9、考试结束后,身份证本人收好保存,将档案交到考场前方《交证窗口》。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科目一
如果还没有考过科目一,那么就不存在有效期。
科目一考试合格以后,车辆管理所将为学员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学员凭此证明参加科目二、科目三的训练和考试,原来规定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为2年。为使学员有更充足的时间参加驾驶培训和考试,新规定将驾驶准考证明有效期延长至3年。新规实施后,本着从宽、便民原则,对2013年1月1日前已取得的驾驶技能准考证明、2013年1月1日后仍然有效的,有效期由2年也调整为3年。
扩展资料:
考试科目的顺序按交通法规及相关知识(简称科目一[理论])、场地驾驶(简称科目二[九项])、道路驾驶(简称科目三[路考以及安全文明驾驶]),依次进行。在考试过程中,前一科目不及格,以下科目不再进行,每个科目考试有两次机会,两次都没有及格,本次考试终止。
在学习驾驶证有效期间可以上交补考费用,学习之后再进行补考。对于补考费用的介绍,由于各地情况不同,补考所交的费用是不一样的。
参加完科目一考试之后,三年之内应该通过科目二,科目三考试,如果不能通过,所考的内容作废,应该重新报名参加科目一考试。新考规之后,科目二、三均为5次机会,如在五次机会内不能通过考试之后,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