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价格表
1—10级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价格表:
按一级伤残至十级伤残,划分为十级,赔偿系数从100%至10%,分十级逐级递减。
赔偿项目及标准: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
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交通费
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8、住宿费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9、财产直接损失费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交通事故造成的伤害根据严重程度可以分为1级到10级,不同的等级有不同的标准。伤者出院3个月后可以进行伤残鉴定。如果伤者伤情已经稳定,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提前申请伤残等级评定。具体等级标准如下:
①一级残疾: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完全丧失活动能力。
②二级残疾:人在日常生活中随时需要帮助;各种活动受限。
③三级残疾:不能完全独立生活;往往需要一个监护人;明显的职业局限性。
④四级残疾:日常生活能力受到严重影响;职业种类明显受限;总是需要帮助。
⑤5级残疾: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明显减轻工作,有时需要有监护人。
⑥六级残疾: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可部分补偿,不能胜任原工作,有条件需要帮助。
⑦7级残疾: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也可部分代偿;无法胜任更复杂的工作;长期活动会受到限制。
⑧8级残疾:与日常生活相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能够从事复杂的工作;社交能力受到限制。
⑨九级残疾:日常活动能力大多受限;他们的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了;社交能力大多有限。
主治10级残疾: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社交能力部分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