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患者可以申请低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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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现在低保申请确实是比较的严格,得了癌症以后是否能够申请低保也是要看实际情况的,比如说如果家庭本身就特别的贫困,收入也是非常的低,况且自身还没有子女,那这种情况下是可以去申报低保的,但是也是要经过审核才可以。但如果自家本身收入就比较的高,而且也是儿女双全,家里有各种代步工具,有各种电器,那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得了癌症也不能够去申请低保。
一、低保救助标准
第一:没有经济来源、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村民。
第二: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村民
第三: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村民
第四: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村民,当然,这其中也不包括五保扶持对象,这一点要清楚了。
二、农村低保申领条件:
持有本地户口,且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此外,下列人员也可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1.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2.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三、农村低保办理流程:
(一)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或身份证;
2、证明其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或其他证明);
3、相关证明材料
(二)村(居)委会受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委托,负责受理本村农村低保的申请、日常管理及服务等工作。
(三)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核查,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将材料上报区民政局。
(四)区民政局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调查了解,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批准,核发农村低保金领取证。
(五)对不符合条件的,村委会、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都有责任向申请人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及时进行公开。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一、低保救助标准
第一:没有经济来源、没有劳动能力、没有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村民。
第二:在职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及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后,其家庭人均月收入仍低于市低保标准的村民
第三: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村民
第四:其他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低保标准的村民,当然,这其中也不包括五保扶持对象,这一点要清楚了。
二、农村低保申领条件:
持有本地户口,且家庭成员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此外,下列人员也可纳入农村低保范围:
1.夫妻一方持有本市农业户口,其配偶及子女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农业户口,在现居住地定居一年以上,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区县当年农村低保标准的人员;
2.其他符合享受农村低保待遇的人员。
三、农村低保办理流程:
(一)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簿或身份证;
2、证明其家庭收入情况的有关凭据(出售农副产品所得票据或其他证明);
3、相关证明材料
(二)村(居)委会受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委托,负责受理本村农村低保的申请、日常管理及服务等工作。
(三)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村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核查,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困难群众,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将材料上报区民政局。
(四)区民政局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调查了解,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及时批准,核发农村低保金领取证。
(五)对不符合条件的,村委会、镇乡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都有责任向申请人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并及时进行公开。
法律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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