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手机怎么办?
3个回答
展开全部
报警请求警方协助
捡到他人手机不归还,失主有权要求归还手机。失主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请求警察协助调查拾得手机的人,警察会根据相关证据帮助查找。但有时候即使找到了拾得手机的人,有的人面对警方的到来,仍矢口否认捡到手机,态度十分坚决,拒绝归还。而由于此类案件不是刑事案件,警方也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只能进行劝导。如果经过警方劝解仍不归还,失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遇到对方拒绝返还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一:请求返还手机
2021年9月,杨某通过滴滴平台打车,乘坐罗某驾驶的车辆后,不慎将手机遗失在被告罗某的车上。后杨某通过其亲友手机联系罗某,罗某确认手机确实遗失在其车上,并愿意归还给杨某。而后再联系罗某时,其却拒绝返还手机,于是杨某向当地公安局报警,经查对案涉手机予以定位,该手机已由罗某带回其老家。杨某认为,罗某占有他人财物拒不返还的行为,该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罗某立即返还华为手机给自己。
罗某辩称,当时其在开车,并没有伸手去拿手机,是车上的乘客捡到手机把手机放在其耳边接的电话,接了电话后其让乘客帮其把手机放在车里。到目的地后,罗某玩了一下自己的手机,没有注意乘客什么时候下车,后来再看车上杨某的手机就不见了。
法院认为: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原告杨某将其手机遗失在被告罗某的车上,被告罗某亦认可手机确实遗失在车上,但辩称手机被其他乘客拿走了,却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故对该辩称不予支持,且被告罗某拾得手机后应妥善保管,因此,被告罗某应当向原告杨某返还涉案手机。
案例二:手机灭失,请求赔偿损失
2021年7月,郭某在超市采购,打包绿豆时将手机遗落在粮食区绿豆框内,随即去付款时发觉不见,前后寻找十分钟未果立即报警。在警方协助下,寻到捡拾人谢某。经过警方多次交涉,谢某拒不返还物品。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特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谢某返还不当得利iPhoneXS手机,如果无法返还手机,赔偿损失28060元(28060元由手机购买价格12060元和手机数据恢复处理及劳务费16000元组成)及由此产生的利息。
谢某辩称,认可其捡到一部手机,但不清楚品牌和型号,捡到时手机屏幕破裂,外观看起来很破旧。当时以为是新型诈骗方式,为了防止他人上当受骗,直接扔到了超市门口的青剑湖里。后派出所民警打电话询问时也认可捡到了手机,同意自己出费用在民警和失主的见证下请专业人员下水打捞,但之后再无人联系,直到收到法院的通知。被告主观上没有恶意,因误会导致现在的结果也是无奈且自责,愿意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不是原告诉讼请求中的2018年的新机购买价格,关于16000元的恢复费用及利息的主张,被告不予认可,没有依据。
捡到他人手机不归还,失主有权要求归还手机。失主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请求警察协助调查拾得手机的人,警察会根据相关证据帮助查找。但有时候即使找到了拾得手机的人,有的人面对警方的到来,仍矢口否认捡到手机,态度十分坚决,拒绝归还。而由于此类案件不是刑事案件,警方也无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只能进行劝导。如果经过警方劝解仍不归还,失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遇到对方拒绝返还的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例一:请求返还手机
2021年9月,杨某通过滴滴平台打车,乘坐罗某驾驶的车辆后,不慎将手机遗失在被告罗某的车上。后杨某通过其亲友手机联系罗某,罗某确认手机确实遗失在其车上,并愿意归还给杨某。而后再联系罗某时,其却拒绝返还手机,于是杨某向当地公安局报警,经查对案涉手机予以定位,该手机已由罗某带回其老家。杨某认为,罗某占有他人财物拒不返还的行为,该行为严重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故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罗某立即返还华为手机给自己。
罗某辩称,当时其在开车,并没有伸手去拿手机,是车上的乘客捡到手机把手机放在其耳边接的电话,接了电话后其让乘客帮其把手机放在车里。到目的地后,罗某玩了一下自己的手机,没有注意乘客什么时候下车,后来再看车上杨某的手机就不见了。
法院认为: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原告杨某将其手机遗失在被告罗某的车上,被告罗某亦认可手机确实遗失在车上,但辩称手机被其他乘客拿走了,却未提交证据予以证明,故对该辩称不予支持,且被告罗某拾得手机后应妥善保管,因此,被告罗某应当向原告杨某返还涉案手机。
案例二:手机灭失,请求赔偿损失
2021年7月,郭某在超市采购,打包绿豆时将手机遗落在粮食区绿豆框内,随即去付款时发觉不见,前后寻找十分钟未果立即报警。在警方协助下,寻到捡拾人谢某。经过警方多次交涉,谢某拒不返还物品。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利,特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谢某返还不当得利iPhoneXS手机,如果无法返还手机,赔偿损失28060元(28060元由手机购买价格12060元和手机数据恢复处理及劳务费16000元组成)及由此产生的利息。
谢某辩称,认可其捡到一部手机,但不清楚品牌和型号,捡到时手机屏幕破裂,外观看起来很破旧。当时以为是新型诈骗方式,为了防止他人上当受骗,直接扔到了超市门口的青剑湖里。后派出所民警打电话询问时也认可捡到了手机,同意自己出费用在民警和失主的见证下请专业人员下水打捞,但之后再无人联系,直到收到法院的通知。被告主观上没有恶意,因误会导致现在的结果也是无奈且自责,愿意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但不是原告诉讼请求中的2018年的新机购买价格,关于16000元的恢复费用及利息的主张,被告不予认可,没有依据。
展开全部
捡到手机,第一时间把手机交给附近的警察然后等待对方打电话拿回自己的手机。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