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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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
协商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社会组织协商等七种协商渠道,极大丰富了民主形式、拓宽了民主渠道、加深了民主内涵。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
人民政协工作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
主要体现在以下4个方面:
第一,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集思广益的优势。
第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党派真诚合作的优势。
第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达成广泛共识的优势。
第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低成本、高效率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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