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允许献血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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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国家对单采血浆的管理非常严格,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包括《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技术操作规范》等,对单采血浆站的设置、单采血浆监督、单采血浆采集流程等都有明确的规定,确保单采血浆工作的安全、有序进行。
血液制品是有其他药品不可替代和重大临床使用价值的特殊药品,在抢救特别是对与血液有关的疑难疾病的治疗和预防上,只能依靠血液制品,是临床其它药品不可替代的必须用药。而考虑到健康人血浆成分的复杂性,国家规定除人血白蛋白外,其他血液制品不予进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08号《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第四条 国家实行单采血浆站统一规划、设置的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核准的全国生产用原料血浆的需求,对单采血浆站的布局、数量和规模制定总体规划。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总体规划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单采血浆站设置规划和采集血浆的区域规划,并报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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