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考录取政策
法律分析:西安中考新政策
1、西安中考实行4+4高中招生录取方式
2、新中考中关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改革规定:全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为“4+4”模式:以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作为基础录取计分科目,还须从物理、化学、生物中选择2科,从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中选择2科作为录取计分科目。非计分考试科目的成绩作为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控制标准。
3、实施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和精品课程创设,普通高中实行“选课制”“走班制”。到2021年,全市形成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结果、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实行“4+4”招生录取方式,建立规范有序、监督有力的考试招生制度。稳步实施新高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到2021年,全市省级示范高中占比达到25%,创建普通高中特色发展示范学校30所。支持办学特色化发展,完善办学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基础教育质量全面提升。
法律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十)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
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统筹规划,整体推进。调整教材内容,科学设计课程难度。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不得以升学率对地区和学校进行排名,不得下达升学指标。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
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给学生留下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健身娱乐的时间。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培养学生学习兴趣和爱好。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儿童少年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