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回归历史资料50字
下面是我为你 收集 整理关于香港回归的 历史 资料,希望对大家有用。
香港的回归资料
1841年,英国强占香港岛后,清政府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帝为此下了几十道谕旨,一些封疆大吏也曾上折具奏,但清政府没有能力捍卫国家领土完整和主权独立。 北京政府时期,在1919年的巴黎和会和1921年的华盛顿会议上,中国代表曾提出收回租借地的问题。但终因英国的顽拒和当时军阀混战、政局不稳和缺乏实力作外交的后盾而严重受挫。 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先生在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宣言中,明确提出了废除帝国主义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的奋斗目标,其取消列强在华租借地放在突出的地位。 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政府直到太平洋战争爆发之前,从来没有向英国正式提出过归还九龙租借地。从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到1945年8月日本无条件投降,本来有两次机会收回香港和九龙租借地。可是,蒋介石政府执行错误政策,又两次坐失收复良机。 香港回归是“一国两制”伟大构想和港人治港方针的 成功 实践。收复香港的百余年历史,再一次向我们证明了落后必挨打、弱国无外交这个颠扑不破的真理,证明只有 社会主义 才能最终实现中华民族几代人为之奋斗的夙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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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7月1日,中国正式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成为中国的特别行政区之一。香港允许保留原有经济模式、 法律 和社会制度,并可享受外交及国防以外所有事务的高度自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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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2年8月29日,英国侵略者通过 鸦片战争 迫使清政府签订丧权辱国的《南京条约》,将香港岛割让给英国。1860年10月24日,英借口九龙半岛秩序混乱,英国的利益受损,强迫清政府与之签订《北京条约》,将粤东九龙司地方“并归英属香港界内”。1898年6月9日,英国又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东起大鹏湾,西至深圳湾,面积达946.6平方公里的大片地区,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至此,香港本岛加上深圳河以南整个九龙半岛及附近约200多个岛屿、约1071平方公里的地区,全部被英国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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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年英国发动鸦片战争,强迫清政府于1842年签订《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1856年英法联军发动第二次鸦片战争,迫使清政府于1860年签订《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南端即今界限街以南的地区。中日甲午战争之后,英国又逼迫清政府于1898年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强租界限街以北、深圳河以南的九龙半岛北部大片土地以及附近230多个大小岛屿(后统称“新界”),租期99年。
这三个不平等条约,都是满清政府屈服于英国的炮舰而签订的割地、赔款的不平等条约,使英国在香港实行殖民统治100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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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1年1月26日:第一次鸦片战争后,英国强占香港岛,事后清政府曾试图用武力予以收复,道光皇帝为此发下多道谕旨,但清朝始终不能捍卫领土完整。
1842年8月29日: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不平等的《南京条约》,割让香港岛给英国。
1860年10月24日:中英签订不平等的《北京条约》,割让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南地区给英国。
1898年6月9日:英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展拓香港界址专条》,租借九龙半岛界限街以北地区及附近262个岛屿,租期99年(至1997年6月30日结束)。
1941年12月25日: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军进犯香港,驻港英军无力抵抗,当时的香港总督杨慕琦无奈宣布投降。香港被日本占领,开始了三年零八个月的“日治时期”。
1945年9月15日:日本战败后在香港签署降书,撤出香港。
1984年12月19日:中英签署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落实香港1997年之后实行“一国两制”。
1997年7月1日:香港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特别行政区。根据《基本法》, 香港保留原有的经济、法律和社会制度,50年不变,实行“一国两制”,除防务和外交归的,反抗麻烦外,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