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就需要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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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降负的问题不仅是国家老生常谈的问题,也是企业需要重点关心的。谈及税收政策,当然跟很多因素相关,例如企业规模,行业性质,注册地址,地方政策。
假设是有限公司,还要将降税范围限定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规模上的优惠政策。
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那么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的实际所得税率5%,100万到300万的,实际所得税率为10%。
小型微利企业,一是要控制好规模,要“小型”,二是要控制好应纳税所得,要是“微利”。具体怎么控制,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定。
2.行业上的优惠政策。
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国家是有鼓励政策的,也可能实行较低的税率。
比如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等等。属于这个范围的,所得税税率直接降为了15%。又如节能服务公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3免3减半的政策。那么,再通过其他的一些筹划,是有可能将总税负进一步降低的。
3.事项上的优惠。
有一种优惠是对企业发生的特殊事项的。有些可能会免征、减征,有些可能会允许加计扣除。比如,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可能出现免征和减征,又比如增值税上,对于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产品的,可以在生产领用环节加计扣除;对于实际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加计扣除75%,对于形成无形资产的,可以税前175%摊销;对于雇佣残疾人的工资,允许100%加计扣除。如果有特殊事项,那么可以给企业争取更多的优惠。
4.地方上的优惠政策。
地方上的优惠政策有两种。( 许132 )一种是国家(0623)鼓励地区,比如(3401)前面说到的西部地区,还有重庆,山东,苏北等地区,这些优惠还要结合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可以降至15%。还有一类是地方的园区所给的扶持。 比如增值税返还地方财政部分的50%- 9 0%,所得税返还地方财政部分的50%- 9 0%,那么就可以为企业争取到比较大的税收优惠。 还可以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个税0.5%-2.1%。
5.时间上的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需要企业自己把握好纳税的时间。比如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允许,是可以在当年度这么做,也可以不这么做。企业要根据实际盈利情况做好相应的选择。
实际上,任何一个节税的方法都不是孤立运作的。要想降低企业的综合税负,一是要从实际出发,二是要多个方法同时运用。任何没有结合实际的方法,都可能只是“纸上谈兵”。
所列的优惠政策,希望能有抛砖引玉的作用吧。
以上仅为笔者个人观点,如果有不同意见欢迎读者补充。
假设是有限公司,还要将降税范围限定在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考虑。
1.规模上的优惠政策。
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标准,那么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的实际所得税率5%,100万到300万的,实际所得税率为10%。
小型微利企业,一是要控制好规模,要“小型”,二是要控制好应纳税所得,要是“微利”。具体怎么控制,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定。
2.行业上的优惠政策。
对于一些特殊的行业,国家是有鼓励政策的,也可能实行较低的税率。
比如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等等。属于这个范围的,所得税税率直接降为了15%。又如节能服务公司,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3免3减半的政策。那么,再通过其他的一些筹划,是有可能将总税负进一步降低的。
3.事项上的优惠。
有一种优惠是对企业发生的特殊事项的。有些可能会免征、减征,有些可能会允许加计扣除。比如,从事农、林、牧、渔项目的,可能出现免征和减征,又比如增值税上,对于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产品的,可以在生产领用环节加计扣除;对于实际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加计扣除75%,对于形成无形资产的,可以税前175%摊销;对于雇佣残疾人的工资,允许100%加计扣除。如果有特殊事项,那么可以给企业争取更多的优惠。
4.地方上的优惠政策。
地方上的优惠政策有两种。( 许132 )一种是国家(0623)鼓励地区,比如(3401)前面说到的西部地区,还有重庆,山东,苏北等地区,这些优惠还要结合鼓励类产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可以降至15%。还有一类是地方的园区所给的扶持。 比如增值税返还地方财政部分的50%- 9 0%,所得税返还地方财政部分的50%- 9 0%,那么就可以为企业争取到比较大的税收优惠。 还可以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个税0.5%-2.1%。
5.时间上的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需要企业自己把握好纳税的时间。比如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允许,是可以在当年度这么做,也可以不这么做。企业要根据实际盈利情况做好相应的选择。
实际上,任何一个节税的方法都不是孤立运作的。要想降低企业的综合税负,一是要从实际出发,二是要多个方法同时运用。任何没有结合实际的方法,都可能只是“纸上谈兵”。
所列的优惠政策,希望能有抛砖引玉的作用吧。
以上仅为笔者个人观点,如果有不同意见欢迎读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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