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分是按处理时间算还是违章时间算
违章处理是以去交警队处理时间为准来扣驾驶证的分数的。
但有些违章不是当场处理的,处理以后不交罚款,是收滞纳金。初次领证日期在驾驶证正证上有,记分周期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对交通违章行为事实清楚,需要按照一般程序处以罚款的,应当自接受处理之时起二十四小时内作出处罚决定。
处以吊扣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接受处理之时起三日内作出处罚决定。对造成交通事故的处罚期限依照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实施。
第十八条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 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扩展资料:
违章有两种情况,分为现场单和非现场单。如果被交警当场开处罚决定书,就需要带着身份证、驾驶证以及车辆行驶证和处罚单,前往当地交通大队处理违章。这种处理方法是目前最常见的处理办法,其弊端是手续繁琐,过程复杂。
机动车违章后,一般在网上3~7天就能查询到或者是收到短信通知的,最晚不超过13个工作日。如果是现场被交警查到并确认签字的,那车主需要在违章后的15日内去违章当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超过15天没有去接受处理的,每天需要交纳3%的滞纳金。
但滞纳金金额不会超过原罚款数额的一倍,如果是电子眼监控拍照的非现场单,车主可以在交通网站查询到违章记录后,可以在机碧御动车年审前一个月内去违章地的交警队接受处理或联系车当当商家代处理即可。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悔启岩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二)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民警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参考资料来源旁拿:百度百科-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