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发店卫生许可证如何办理,什么流程?
以泸州市为例,理发店卫生许可证办理程序如下:
一、受理:由当事人书面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申请,并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开出受理单后视为受理。申请材料如下:
1、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复印件;
2、从业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3、卫生知识培训证复印件;
4、经营场所合法证明(租房协议或房产证)复印件;
5、经营场所平面图;
6、卫生管理制度;
7、公共卫生用品索证资料(提供给顾客使用的公共卫生用品用具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和检验报告、洗消协议等);
8、经营场所空气、公用具检测合格报告;
9、公共场所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二、初审:由申请人到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按照条件进行初审。
三、复审:由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复审。
四、审批:由分管领导进行审批。
五、发证:由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发证。
扩展资料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三条 公共场所的下列项目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
(一)空气、微小气候(湿度、温度、风速);
(二)水质;
(三)采光、照明;
(四)噪音;
(五)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
公共场所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
第十四条 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卫生防疫机构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一)卫生质量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而继续营业的;
(二)未获得"健康合格证",而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
(三)拒绝卫生监督的;
(四)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的。
罚款一律上交国库。
第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造成严重危害公民健康的事故或中毒事故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对受害人赔偿损失。
违反本条例致人残疾或者死亡,构成犯罪的,应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