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生的国家政策是什么?
免费师范生条件
1)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达到部属师大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
2)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热爱教育事业,毕业后愿意长期从教;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凡是达到以上三条的毕业生都可以自愿报考 。
国家政策
2007年5月,国务院决定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采取这一重大举措,就是要进一步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让教育成为全社会最受尊重
的事业;就是要培养大批优秀的教师;就是要提倡教育家办学,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做教育工作者。具体实施时间 从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在北京师
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通过部属师范大学的试点,积累经验,建立制度,为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奠定基础。1)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免费师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贴;
2)在相关省级政府统
筹下,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免费师范生的教师岗位,免费师范生四年毕业以后必须到中小学任教,到中小学任教的每一位免费师范生都有编有岗;3)免费师
范生在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可以在学校之间进行流动,有到教育管理岗位工作的机会;4) 为免费师范生继续深造提供好的条件保障,免费师范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学校可以录取他们为教育硕士研究生,可以在职学习专业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