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有合法的吗
传销都是违法的,不存在合法传销。
电视上说的打击非法传销,不是代表有合法传销的存在,合法的叫做直销。
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是危害社会的毒瘤,给参与者及家庭造成极大的伤害,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对社会道德体系造成巨大冲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事传销活动将受严惩。
从事传销、变相传销活动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禁止传销条例》第24、25、26条规定:
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闷中悄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通知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扩展资料:
《禁止传销条例》
第二十四条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蚂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第二十六条
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传销行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培羡违法行为,并通知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禁止传销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