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卡在建行可以办吗
住房公积金卡在建行可以办吗
可以在建行办理的。
办理公积金业务要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卡户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当前可以申请联名卡的银行共有四家,不同银行发放的联名卡具有同等效力,职工只能在一家银行办理申领手续,联名卡一经发放将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长期有效,银行和联名卡名称分别是:
1、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太平洋卡);
2、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龙卡);
3、工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牡丹卡);
4、招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一卡通);
5、北京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住房公积金卡在别的银行可以取吗?
住房公积金卡不可以在别的银行取,一般是公司在哪个银行办理,当事人就要在哪个银行取。
一般取公积金有以下几种:
1、取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的:
(一)借贷者的公积金帐号
(二)单位的公积金帐号,月缴存额
(三)缴存比例,公积金缴存地点。
2、三个月一取的住房公积金:
(一)有租房合同
(二)身份证
(三)户口本原件
(四)本人公积金帐号。
3、离职员工取住房公积金:
(一)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二)本人公积金帐号
(三)农业户口(户口是非农业有地需前往派出所办理户籍证明)。
住房公积金在建行交,工行可做公积金联名卡吗
公积金在建行交,那应该属国管分中心,只能做建行卡。如果是在市属管理部缴纳,可以制工行联名卡!最好问问你单位,是国管还是市属!
建行住房公积金卡激活
住房公积金卡激活方法有以下几种:
网上预约激活步骤:
首先进入网页,某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点击“网上预约”,进入个人登录页面;
输入公积金帐号、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立即登录”;
点击登录成功,个人公积金帐号即被激活。
柜台开通方法:
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公积金卡的激活操作。需要携带自己有效身份证件;
在网上办理公积金卡激活操作。默认情况下,公积金卡在网上的默认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在银行柜台上办理公积金卡激活操作时,需要提供公积金卡密码和存储卡(银行卡)密码。
注:公积金卡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字母用“0”代替。
综上,住房公积金可以根据上述方法激活。
住房公积金卡在建行办理,掉了补办后,为什么住房公积金没有按照每年划钱过来?
你是在哪个地区办的公积金提取?(你知道的每个地区公积金业务不同),因为挂失补卡卡号要变更的,所以这个情况应该需要你办好新卡后联系申请公积金提取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日内去办理),办理公积金提取账户转移。普通银行网点工作人员是不知道这业务的。
周六可以办住房公积金卡吗
不可以,周六有人值班,只收件,不办卡。办理公积金卡还要审核。
红光那个建设银行可以办住房公积金卡
任何一家建设银行都是可以的。
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建设银行负责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
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建设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选用委托扣款方式的借款人须在建设银行开立龙卡或储蓄账户。
3.抵押登记和保险。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建设银行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合同公证及住房保险等手续。
4.支用款项。建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并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人售房款专用账户或其他指定账户内。
5.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委托建设银行分期扣款或到建设银行柜面,按期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6.合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向建设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7.贷款结清。建设银行为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按揭在工行,住房公积金在建行,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
去工行开一个公积金还贷申请,到单位盖章,然后拿着申请去建行的公积金窗口办理就可以了。
建设银行可以办住房公积金?
建设银行是可以办理公积金业务的。
当前可以申请联名卡的银行共有四家,不同银行发放的联名卡具有同等效力,职工只能在一家银行办理申领手续,联名卡一经发放将作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长期有效,银行和联名卡名称分别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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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太平洋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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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龙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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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牡丹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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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一卡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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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在建行怎样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十一)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十二)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并根据以下不同情况
分别提供证明材料: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及首付款收据;
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
买拆迁还建房的,
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
《拆迁还建协议书》
及交房款收据;
(二)
自建、
翻建、
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
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
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
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
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