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虚词以的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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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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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古代汉语中“以”字的虚词用法

一、作介词."以"作介词是其最常见的用法,情况也比较复杂,主要有以下几种:1.引进动作、行为的工具、凭借.可译为"用"、"拿"、"根据"等.例如:①不用.则以纸帖之.(《活扳》) ②今以蒋氏现之,犹信.((捕蛇者说)) 例①用"以"引进"帖"的工具"纸","以"译为"用".例②介词"以"引进"观"的凭借"蒋氏"(的遭遇),可译为"根据".2.引进动作行为的原因.作"因为"、"由于"解释.例如:而吾以捕蛇独存.((捕蛇者说)) 不以物喜,不以已悲.(《岳阳楼记》) 例①"以"引进"存"的原因"捕蛇","以"译为"由于".例2"喜"、"悲"的原因是"物"、"己","以"可译作"因为".3 .引进动作、行为涉及的对象,可译为"把".例如:①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出师表》) ②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扁鹊见蔡桓公)) 例①是"把大事寄托给我";例②"以"的宾语省略,可译为"把(治好"病")作为(自己的)功劳".二、作连词,连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动词或动词性短语,表示它后边的行为是它前边行为的目的或结果.表目的时,有点像现代汉语里意义很虚的"来"字;表结果时,有"以至"的意思.例如,①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出师表》) ②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出师表》) 例①"开张圣听"的目的是"光先帝遗德"."以"可作"来";例②"妄自菲薄,引喻失义"的结果是"塞忠谏之路","以"译为"以至".三、作副词,同"己".例如:卒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陈涉世家》) "以"通"已",意即"已经"."固以怪之"也即本来已经感到奇怪.四、助词.和"上"、"下"、"东"、"西"、"往"、"来"等方位词连用,表示时间、方位、范围等,为现代汉语沿用,可以不译.例如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出师表〉) 可译为:接受遗嘱以来.早早晚晚忧愁叹息 转自百度。

2. 文言虚词“以”的用法

“之”在文言文中常当代词、助词、动词用,其作用各不相同。

一、作代词

1、代人,如《项脊轩志》中的“先妣抚之甚厚”,“之”可译作“她”,代老妪。

2、代物,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若不阙秦,将焉取之”,“之”代“土地”。

3、代事,如《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与坐谈,问之客曰”,“之”代“与徐公孰美这件事”。

4、指示代词,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无如寡人之用心者”,“之”可译作“这,这样”指上文“河内凶……亦然”。“不若长安君之甚”《触龙说赵太后》,“之”译作“那样”。

二、作助词

1、定语的标志,如《谏太宗十思疏》中的“代百司之职役哉”,这里的“之”连结名词性定语“百司”和中心语“职役”,可译作“的”,表示限制的偏正关系。此句可译为“代管百官的职事呢?”。《过秦论》中的“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两个“之”分别连结形容词性定语“膏腴”、“要害”和中心词“地”、“郡”,表示修饰的偏正关系。

2、补语的标志。如《捕蛇者说》中的“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之”在这里作补语的标志,可译作“得”,表示连结中心词“不幸”和补语“甚”。

3、宾语前置的标志(不译)。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夫晋,何厌之有”,这里“何厌”是“有”的宾语,提前了。此句可译为“晋国(的欲望),有什么满足的(可能)呢?”

4、定语后置的标志(不译),如《劝学》中的“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两个“之”都作定语后置的标志,“之”字前是中心语,“之”字后是定语。此句可译为“蚯蚓(虽然)没有锐利的爪牙,强健的筋骨”。

5、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如《归去来兮辞》中的“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这里两个“之”用在主谓词组之间,表示这一词组不能单独成句。此句可译为“(我)羡慕一切生物得到复苏的时节其时,感叹自己的年华行将结束。”

6、用在主语和介词结构之间,表示它们已经成为一个整体,强调、突出这个介词结构的意义。(不译),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中的“之”,接在主语“寡人”与介词结构“于国”之间,强调“于国”的意义,此句可译为“我对于治理国家,可算是尽了心的了。”

7、衬音助词(不译),用在表示时间的词或某些动词的后面,凑足一个音节,它没有实际意义,只是起着协调音节的作用。如《劝学》中的“不如须臾之所学也”,“之”嵌在时间词“须臾”的后面,协调音节,作词缀,此句译作“比不上片刻学到的东西多”。《谏逐客书》中的“由此观之”,这里的“之”接在动词“观”后面,协调音节,无义,此句可译作“从这看来”

8、嵌在姓名中间,无实义。如“佚之狐言于郑伯曰”、“若使烛之武见秦君”、“介之推不言禄”、“宫之奇谏假道”中的“佚之狐”、“烛之武”、“介之推”、“宫之奇”。

9、嵌在专用名词之间,无义。如《病梅馆记》中的“辟病梅之馆以贮之”。前一个“之”用在“病梅馆”这个专用名词中,不译。

三、作动词

用在处所句词前,可译作“到、往、去”。如《鸿门宴》中的“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之”用在处所名词“沛公军”前,作动词。

四、另外,在现代汉语中,“之”有时用在时间词“前、后”的前面,组成双音词,表示在某个时间或处所的前面或后面。如“吃饭之前要洗手。”“妈妈走了之后,你要好好照顾自己。”“他们站在队旗之前举手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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