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是怎么命名的
台风的命名由编号和名字两部分组成。台风的编号也就是热带气旋的编号。
我国从1959年开始,对每年发生或进入赤道以北、180度经线以西的太平洋和南海海域的近中心最大风力大于或等于8级的热带气旋(强度在热带风暴及以上)按其出现的先后顺序进行编号。
近海的热带气旋,当其云系结构和环流清楚时,只要获得中心附近的最大平均风力为7级及以上的报告,也进行编号。编号由四位数码组成,前两位表示年份,后两位是当年风暴级以上热带气旋的序号。热带低压和热带扰动均不编号。
相关说明
对台风的命名始于20世纪初。
1997年11月25日至12月1日,在香港举行的世界气象组织(简称WMO)台风委员会第30次会议决定,西北太平洋和南海的热带气旋采用具有亚洲风格的名字命名,并决定从2000年1月1日起开始使用新的命名方法。新的命名方法是事先制定一个命名表,然后按顺序循环重复使用。
命名表共有140个名字,分别由WMO所属的亚太地区的柬埔寨、中国、朝鲜、日本、老挝、澳门、马来西亚、密克罗尼西亚、菲律宾、韩国、泰国、美国以及越南等成员国提供,每个国家或地区提供10个名字。这140个名字分成10组,每组14个名字。按每个成员国英文名称的字母顺序依次排列,按顺序循环使用。同时,保留原有热带气旋的编号。
一般情况下,事先制定的命名表按顺序年复一年地循环重复使用,但遇到特殊情况,命名表也会做一些调整,如当某个台风造成了特别重大的灾害或人员伤亡而声名狼藉,成为公众知名的台风后.为了防止它与其他的台风同名,便从现行命名表中将这个名字删除,换以新名字。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