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卫生院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乡镇卫生院是县或乡设立的一种卫生行政兼医疗预防工作的综合性机构,其任务是负责所在地区内医疗卫生工作,组织领导群众卫生运动,培训卫生技术人员。
乡镇卫生院属于事业单位,目前还是使用国家编制,但带有一定的企业性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原来有计划转为企业单位,自从爆发“非典”之后国家又加以重视,办公经费由财政拨付。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又更加重视,重民生,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要求每个乡镇都要建设一个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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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乡镇卫生院是唯一一个被划分为公益一类的差额事业单位。差额事业单位具备一定的生产经营职能,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部分职能可能由政府购买服务代替,或者是可以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单位,是典型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但是,由于乡镇卫生院承担的新农合、分级诊疗等基础性公共卫生服务,又是典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就是指承担基础卫生、教育、文化、科研等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这也是事业单位今后的主要职能和存在模式。
乡镇卫生院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经营状况,确定拨款比例。经营收入状况差的,99%也叫差额拨款;经营状况良好的,5%也叫差额拨款,其性质是一样的。财政拨款部分,除了基础建设、设施配备维护外,主要是每年的人头经费和工资待遇。
由于乡镇卫生院多少都有些经营收入,因此,相对于其他事业单位来讲,所需要的经费和工资都有财政兜底,反而卫生院的经营收入,可以作为绩效和奖金,其待遇反而比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略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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