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疫情期间居家自我隔离期工资应当按照当地的生活费标准来进行发放,相关标准可以由地方政府结合实际来制定,具体情况下对于用人单位拒不执行疫情期间的相关工资待遇的,劳动者可以仲裁处理。疫情期间居家自我隔离期应当发放生活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拓展资料:根据相关规定,劳动者受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无法至用人单位正常出勤上班,用人单位应根据不同情形支付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安排你以居家办公、远程办公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视为正常出勤,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出勤时的工资标准向你支付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