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我分析这两题...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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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哭的礼物17
2022-11-20 · TA获得超过1.2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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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社会民生 >> 法律
问题描述:

1.美国A从外国B进口火鸡 规定卖方9月底前装船但卖方违反合同,10月7日才装船,因此A拒收货并主张撤销合同,问A有无拒收货及撤销合同的权利,为什么?

2.按照卖方仓库交货条件买卖 茶叶1000公斤总价6500

买方10月10日取货 卖方于10月1日将提货单交买方,买方付清货款,但买方直到10月31日尚未提货,于是卖方将货物搬移另一仓库存放,当买方于11月15日提货时,发现10%茶叶与牛皮串味,失去价值,该争议如何处理,为什么??

解析:

1、主要看合同中有无规定这项违约责任及其后果,如果没有的情况下,根据双方选择的准据法确定这项行为的效力。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我认为,主要看卖方的迟延装船行为是否致使买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因为上述几种情形中,只有这项切实涉及买方的撤销权,其他项均无法证实买方有撤销权。因为我们知道,火鸡在美国有一定的节日意义,如果无法在节日前买出,那美国这个买家就亏大了,所以如果A无法实现合同目的,当然可以撤销合同。

2、首先看合同有无约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合同法的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一百四十六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九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我认为,买方应当承担茶叶毁损、灭失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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