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读后感600字【十篇】
【篇一】初中读后感600字
“当人类得知宇宙状态后,这个在篝火旁大喊的孩子立刻浇灭了火,在黑暗中瑟瑟发抖……”。这是我在?三体?这本书中感受最深的一句话,这里的孩子,指的便是人类文明。这本书的作者是刘慈欣,读者都亲切地称呼他为“大刘”。这本书的内容分为三个阶段,最开始人类还对太空充满了美好的憧憬,这时人类收到了一个来自外太空的警告,让地球人不要向太空里传输信息,可好奇的地球人却依然向太空发送了地球的坐标,导致了三体文明——太空中的另一个文明,想要统治地球,让地球成为三体人的殖民地。三体人制造了智子等一系列高科技控制地球,传播思想。当地球人类了解“黑暗森林”的游戏规则时,地球人恐惧了,但因为地球人类的疏忽导致了“黑暗森林”的打击降临了——另外的文明发现了地球,并毁灭了太阳系。三体文明早已逃之夭夭,故事以宇宙重新坍缩进入田园时代为结尾。
在小说中,“大刘”把他笔下的星球一次次的摧毁、重塑,他笔下“有道德”的地球人类在“零道德”的宇宙中终究无法生存。在情节中,我看到的是人类为了生存,一次次为理想付出,一次次改变自己,一次次的为自己的行为忏悔。可终究无法弥补自己的过错,遭到无情地毁灭。难道是还不够努力?不,是因为人类自以为经历了千年的文明,可以掌控所有。其实人类的进步才算得上蹒跚学步;自以为懂得了生存竞争的法则,其实远没有竞争的实力。“大刘”在文章中设计出一套“社会宇宙学”,我认为宇宙中的规则:第一,生存是文明的必需;第二,宇宙中的文明在不断进步,但是竞争无处不在。
在生活中,也可以把学习想成“黑暗森林”法则,你不努力,骄傲了,离你的失败就不远了,你将会被竞争对手比下去。在人类思考问题,努力进步这方面,我想起一句话:“虽说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可人类如果不思考,上帝连发笑都不屑。”
【篇二】初中读后感600字
我喜爱读书,这是因为在我小的时候,妈妈经常带我去图书馆,那时我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我喜欢闻书中散发出的淡淡墨香,喜欢一个人静静的读一本书,品书中喜乐,尝生活苦甜。我的心情会随着书中跌宕起伏的情节而变化,亦或大笑,亦或悲伤不已。
在我的书橱中,藏有很多本书。《三国演义》是我百读不厌的一本好书。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在“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的背景下,经历着一个从统一导致分裂,又从分裂趋向统一的历史进程。群雄逐鹿,渐呈魏蜀吴三足鼎立的格局,后又相互争斗,最终三分归一,变成晋朝一统天下的结局。书中的人物活灵活现,仿佛就站在我的面前:雄才大略、生性多疑的曹操;仁民爱物、礼贤下士的刘备;威猛刚毅、义重如山的关羽;神机妙算、料事如神的诸葛亮……这些人物都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
在所有的英雄人物中,我最喜欢的是贤相诸葛亮,他头戴纶巾,手握羽扇,身在茅庐,心系天下。他具有经世济民,再造太平盛世的雄心壮志,还有着扭转乾坤,呼风唤雨的奇异本领。他智慧过人,知天文,晓地理,为了报答刘备的知遇之恩,走出茅庐,为他谋划天下。“草船借箭”、“赤壁之战”、“七擒孟获”、“三气周瑜”、“空城计”等军事策略上的奇迹,让我记忆犹新。他临危受命,殚精竭虑辅佐幼主刘禅,留给后人“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高风亮节,这就是一代伟人,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诸葛亮。“人和者,得天下也。”诸葛孔明以其卓越的政治军事才干,建蜀国,兴汉业,历经图治,呕心沥血。以其智,以其情,以其义,展现了一代蜀相伟大的胸襟气魄,令天下人为之敬仰,让我醉,让我痴,令我狂。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非成败转头空……”这首荡气回肠,耳熟能详的《临江仙》在我脑海中久久萦绕。历史的画卷突然打开,我穿越到群雄争霸的三国时代,站在那高高的城楼上,看到各路英雄施展拳脚,立功建业,我又重新认识每一位英雄……
再读三国,我的血液依旧沸腾,它是一本详尽而宏伟的历史史书。在这些历史英雄的身上,我懂得了许多道理:三顾茅庐的刘备对成功有着执着的信念;文武双全的曹操让我明白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性格耿直的张飞告诉我们做事不要冲动;机智冷静的诸葛亮对我说做人要坚守诚信和忠义。每读一次感悟不同,每读一次意境也不同。读史书让人明智,读国学让人明理。读三国,让我知道做人的原则。
【篇三】初中读后感600字
提到天才,脑海里便浮现出努力、优秀、成功这样的词语。假期中,有幸读到了《努力让我超越天才》这本书,让我看到了天才的另一面——人性的光辉。
有一年,发明家爱迪生和助手们制作了一个电灯泡,那是他们辛辛苦苦工作了一天一夜后的劳动成果。由于要做后续实验,爱迪生便嘱咐一名刚刚来实验室的年轻学徒,将这个灯泡拿到楼上的另一间实验室里。这名学徒一点不敢大意。他小心翼翼地从爱迪生手里接过灯泡,非常谨慎地一步一步朝楼上走去,生怕自己一不小心,就将手里的这个新鲜玩意儿滑落在地。然而,学徒越是这样想,心里就越发紧张,手也跟着禁不住哆嗦起来。当他好不容易走到楼梯顶端时,最怕的事情还是发生了,灯泡掉在地上。
读到这里,我为爱迪生和他助手们感到烦闷,要知道电灯泡倾注了许多人心血的成果就这么被打碎了。又为这名年轻的学徒感到难受,他心里该多难受啊!不会就此被赶出实验室吧!
可爱迪生并没有责怪他,而是又做了一个灯泡。当需要再次送到目的地时,爱迪生竟然毫不犹豫又选择了学徒。
看到爱迪生的选择,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又选择这个学徒呢?他可是把你的心血打碎过一次的人啊!你难道不怕他又一次的重复错误嘛!
转念一想,站在学徒的角度,他的内心该多么感激爱迪生啊!
再一次的相信,去原谅他的过错。
再一次的机会,去弥补他的过失。
这一个爱迪生在我的心中不再仅仅是个发明家,他更是有着洞悉人心智慧的人物,他的这种原谅不是轻飘飘,而是让那个有着过错的人内心也得到了释放。
这一刻,我看到了天才的另一面。
是啊,每个人都会犯错,对待他人的错误,我们应该理解与体谅。否则,会让人的内心不安,这样一来,相处就会遇到困难。
说到这,让我想到了生活中的一个人--刘老师。有一次我和几个人在楼梯旁扔纸球玩,被刘老师逮了个正着,本以为会被狠狠批评一顿。没想到她只是告诉我们太危险了,建议我们换到操场去玩。那一刻,我对刘老师充满了感激,也告诉自己绝不再犯。
《努力让我超越天才》这本书,本想努力提醒自己可以成为更优秀的人,现在我明白了成为更优秀的人,并不仅仅是靠成绩,他们的另一面,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篇四】初中读后感600字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晚风拂柳笛声残,夕阳山外山……”这首名叫《送别》的小曲妈妈在我小时候经常哼唱给我听,以前我还不懂其中深意,直到我最近看完林海音的《城南旧事》后,我便深深被吸引在这部小说里。
《城南旧事》是台湾女作家林海音最负盛名的作品。作者林海音以自己六岁到十三岁的生活背景,创作完成这部自传体小说,用英子稚嫩的双眼去观察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透着一股淡淡的悲伤。小说里面的人物在作者的笔下都栩栩如生,活灵活现,主人公小英子,勇敢的宋妈,还有“疯女人”秀贞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文章中的人物最后都离小英子而去,表达了告别童年的悲伤和对童年怀念的情感。
小说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种说不出的天真,却道尽人世复杂的情感。通过看似狭小的描写,却反映了当时北京的整个历史面貌,有极强的社会意义。带领人们重温了当年那笼罩着愁云惨雾的生活。
小英子作为一个主要人物出现在文章中,当她发现大人们的良好愿望与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反差时,她天真善良的幼小心灵就愈发显得孱弱。英子经历了一件又一件事情,岁月匆匆,她也长大。在当时的时代背景下,小英子也不得不成长。
读到全文的最后一章——“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再也不是小朋友了”我的眼眶渐渐湿润了,这是我感触深的一章。“走过院子,看到那垂落的夹竹桃,我默念着: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再也不是小孩子了。”每每读过这句话,心中有种说不出的感觉,面对父亲去世的噩耗,英子看似平静,但我们却能感受到她内心的那份波澜,她是家里的孩子,看似淡然的她必须要积极的面对一切,承担起她应尽的责任。我在她的淡然中却真真切切的感受到——那种影响自己一生的最真挚的父爱,是何等的伟大!
【篇五】初中读后感600字
假设我的出生是漫步在寂静无边的台阶上,从黑暗走向光明会让我对这个世界充满好奇与欣喜,反而之从光明走向黑暗会瞬间对世界充满绝望与不安,我甚至感觉自己会一脚踏空。
人生来都是这样,若是在阳光与温暖下长大,便发自本能地惧怕阴云遮住的那一部分。暑假我读了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一书,年幼的海伦出生没多久就因一场疾病夺去了它童年所有的色彩,却抹不去她那分美好的回忆,她性情开始变得古怪又难以相处,直到莎莉文老师出现在了她本是通往前方一路灰暗的人生轨迹,海伦学会了用手去感知世界认识世界,精神由此获得了解放。
海伦一直鼓励自己要把别人眼睛看见的光明当做她的太阳,把别人的耳朵听见的音乐当做她的交响乐,别人嘴角的微笑当做她的幸福。对于海伦来说能够看到世界的影像与听到世界的声音是一个遥不可及而又充满期待的梦想,但她不放弃,学会了写字、说话。
我和她不一样,我经历过无数的白天到黑夜,黑夜再至白天,假如给我三天黑暗,当我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目之所及是一片漆黑亦或是空白,我想我一定会非常恐慌害怕,因为这是充满危险与不安的,既纯粹又深邃的颜色,周遭的一切声响都足以让我变成惊弓之鸟。我会幻想感官关了一扇灯,开关拉扯着我的心跳加速。
如果我和海伦一样,当站在颁奖台时听到山呼海啸般的欢呼声,却无法看到那五彩斑斓的灯光打在舞台上是多么的绚烂,我开心不起来,我甚至会愿意用毕生荣誉换取三日光明。然后我就可以看到太阳,看到亲人,看到朋友与一草一花……再把它们画下来。
海伦有一颗“心”,真正的心,哪怕她看到的是一片漆黑与空洞,但她的心始终如一,永远是明淌着的,永远是满着的。我是个正常人,我可能始终不能与盲人有共鸣,我睁眼闭眼也是一瞬间的事情。但我希望,我也能保持一颗永恒不变的心。
【篇六】初中读后感600字
读书能让我的眼界开阔;读书能让我学习到处理生活中遇到的问题的方法;读书能让我丰富自己的课余生活。在这时间充裕的暑假里,我就像一只“小书虫”每天徜徉在书本里,体会着书给我带来的快乐与成长。
当我拿起这本不厚的书本《老人与海》时也没觉得有什么特别,就是觉得书本不厚一会就能看完它,可是当我拿起这本书读起来的时候却被书中的这位主人公深深的吸引了。书中特别用了瘦骨嶙峋这个词语介绍了这位老人。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一位瘦的像皮包骨头一样,一定没有什么力气和精气神的老人,相反在往下读时才了解到他是一位坚强、勇敢、不为困难屈服的老人。
《老人与海》主要讲述了一个名叫圣地亚哥老渔夫一次特殊的捕鱼经历。在连续84天一无所获后,老人钓到一条比他的船还要大的马林鱼,这条鱼的力气特别大,老渔夫和它斗了几天几夜。终于,老渔夫征服了这条大鱼,可是在争斗时大鱼的血腥引来了一群凶残的鲨鱼,这时的老渔夫已经没有什么力气和鲨鱼们争斗,即使这样老渔夫还是没有放弃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但是大鱼还是被鲨鱼吃掉了,所以老渔夫只带回了一副巨大的鱼骨头回家。
虽然老渔夫没能把大鱼带回家,在很多人眼里觉得他还是一个失败者,可是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他在精神上捕获了一条巨大无比的“鱼”。他一个人出海84天,两个多月的时间呀!这段时间里都没有捕获到鱼。试问,有几人能坚持下来?老渔夫中途有想过放弃,可是一种信念和不甘心让他坚持了下来,他觉得自己都已经坚持了这么多天现在放弃太可惜了,身为一位老渔夫他很明确自己的目标。因此,别的渔夫都放弃时,他仍然选择坚持。可是,生活中有几个人能做到像渔夫这样呢?
渔夫的精神使我想起自己学骑单车时的情形。第一次学单车时我特别紧张和害怕,把手都抓不稳,妈妈在后面帮我扶着,当我骑上单车时妈妈松开了她那双强有力的大手,我失去了平衡重重的摔在地上腿和手都划破了,我哭着和妈妈说我再也不学骑单车了。可是读完这本《老人与海》我被老渔夫永不放弃,坚持到底的精神感动了,于是我拿起放在家中闲置已久的单车继续练习,在多次失败和坚持不断的练习中我终于学会了骑单车。
读完这本书让我学会了做任何事只要你不轻言放弃,敢于面对,坚持不懈一定会有好的收获。
【篇七】初中读后感600字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超级呼噜侠》。
故事的主角是13岁半,身高不详体重不详的男生朱胖胖。他的超能力是空间瞬间转移,小区失火的时候,大家都急着逃命,他却是立即躺下睡觉,随着他的呼噜声,大家有惊无险地被转移到了安全地带。因为这种超能力,他被大家称为“呼噜侠”,也因此他进入了超级英雄组织。这个组织的目标是:伸张正义,惩戒犯罪,保护地球,维护和平。在这里胖胖认识了会读心术的梁美丽,有点暴力但是会瞬间释放一万伏电压的旦旦,急性子超级大力士薛南风,胆小鬼会高分贝攻击的段小二和书呆子会控火的李同飞。大家在训练中成为了好兄弟。
就在大家为了世界和平努力时,胖胖无意中发现组织的负责人梁元,他真正的计划是以生物技术控制这些超能力孩子的基因,妄想组织成一支无坚不摧的军事力量,来达成自己统治世界的目的。胖胖和旦旦带领着伙伴们用自己的超能力齐心协力打败了梁元,这个过程中梁美丽付出了自己的生命。
“呼噜侠”用自己的超能力保卫了世界和平。在我的心目中,消防员就是现实世界中的超级英雄。哪里失火,大家都逃跑,他们却逆行往最危险的火场冲锋。哪里有人落水,是他们义无反顾的跳进去救人。今年好多地方发洪水,也是他们奋斗在抗洪的第一线……我的梦想就是长大了当一名英勇的消防员!妈妈说现在的我,乖乖听话,好好学习,做好孩子就是“超级英雄”了。哈哈,这本书中的小超人们也是各有各的缺点嘛。我也会好好努力,改掉自己身上的小问题,向着我心目中的超级英雄们努力的!
【篇八】初中读后感600字
你是否想要一个能变零食的大口袋,你是否想要一个可以帮助你写作业的机器人,你是否想拥有一支可以帮你写考试卷的神笔……
有一个小男孩就拥有一个想要什么就能变出什么的宝葫芦,他就是张天翼爷爷童话故事《宝葫芦的秘密》的主人翁王葆。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个男孩名叫王葆,在钓鱼时意外地钓到了一个神奇的宝葫芦,从此,王葆坐享其成,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宝葫芦帮他学习,做模型,考试......王葆经不住梦想成真的诱惑,成了一个不劳而获的人,宝葫芦让他拥有了一种特殊的幸福,王葆对宝葫芦有了依赖性,结果,宝葫芦非但没有帮助王葆,反而让他学会了偷懒......终于在一次数学考试中,宝葫芦施展魔力把苏鸣凤试卷上的答案全部移到王葆的空白试卷上,而且把苏鸣凤的名字也一起移给了王葆,最后事情败露了,王葆受到了老师的批评和同学的嘲笑。最后王葆醒悟了,扔掉了宝葫芦。幸好这只是一场梦。
我也像王葆一样,几乎天天想着有个宝葫芦。有了宝葫芦,我不就能过上好日子了吗?再也不用写没完没了的作业;再也不用去背那些枯燥无味的古诗古文;更不用费脑筋去考试。我由王葆联想到自己,我不是和王葆一样吗?甚至我也有一个“宝葫芦”。在家里,妈妈是我的“宝葫芦”,我房间里的内务都是妈妈帮我打理的,我要什么妈妈就给我买什么。但我却还不知足,光想得到现成的,不愿多出力。每次我做数学作业,计算器就是我的“宝葫芦”,三下五除二的就计算出来答案了。读了这个童话故事,我知道不做家务以后上高中,上大学住校生活就不能自理。用计算器这不仅会让我思想变得懒惰,还会让我计算能力变弱,影响以后的思维能力和计算能力。我还懂得了一个道理:天上是不会掉下馅饼,要什么有什么是不会给自己带来幸福的,只会带给像王葆一样的无聊和痛苦的生活。
王葆最后抛弃了“宝葫芦”,我也要抛弃自己的“宝葫芦”——“不劳而获“的恶习,以后做事尽量不靠别人,还要帮妈妈做家务,不劳而获能叫人变懒变坏,学不到真本领,这样长大怎么为祖国做贡献?
【篇九】初中读后感600字
前段时间,我读了我国杰出漫画家张乐平先生的《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故事讲述了苏北孤儿三毛的辛酸遭遇。读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感触颇深。
主人公三毛是一个身世凄凉,受尽欺辱、贫穷的只剩下三根头发的孩子。他没有亲人,为了生活从苏北农村来到上海,吃得是贴广告用的浆糊,睡得是垃圾车,冬天就以破麻袋为衣。为了生存,他捡过烟头,帮人推过黄包车,做了很多工作但仍然总是受人欺辱,挣到的钱连顿饱饭都吃不了。
尽管命运对三毛是如此的不公,但三毛依旧保持他善良的本心。他帮助被欺负的小朋友,把自己仅有的饼分给老爷爷吃,他还不顾生命危险,救起落水的小男孩。同时他还是一个有爱心的孩子。有一天,他去弄饭吃,看到一个饥饿老奶奶抱着一个身体瘦弱的小宝宝,三毛慷慨的把自己的饭全给了老奶奶,全然不顾自己咕咕叫的肚子。三毛的善良有爱心深深感染着我,也影响着我,让我立志成为像他那样的孩子。
尽管生活是如此的残酷,但三毛依然不向生活屈服。他勤劳、好学。在悲惨的流浪生活中,他卖过报纸,擦过皮鞋,当过学徒,尝尽苦头,但依然坚强勇敢。他的这种精神让生活在优越环境中的我自惭形*,想想平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一点挫折就想放弃的我,不禁脸红,暗暗下决心,以后一定要向三毛学习,学习他的勇敢坚强。
在张乐平先生的笔下,生活是苦的,但三毛却用他的善良和坚强回报生活,让我在感受旧社会的冷酷无情的同时也看到一个不同寻常的三毛。在悲苦中的三毛都能做到勇敢面对生活,那今天生活在和平幸福社会中的我们呢?我想我们要珍惜现在来之不易的生活,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社会多做贡献。
【篇十】初中读后感600字
旧中国底层百姓的悲哀——读《为奴隶的母亲》有感。
这个故事已经很远很远了......但又似乎不远。
或许听起来有些骇人,在1930年的浙东农村仍然存在着“典妻”制度。几千年封建王朝对女性的压迫,羞辱,依然延传在这闭塞的地区。
事实上,“典妻”甚至连“纳妾”都不如。家里穷的响叮当,又背负着一身赌债的男人,把家里该卖的都卖光了。回头看看自己空空如也的房屋中突兀地坐着一个面色枯槁,神情凄惨怀里还依偎着一个五岁小男孩的女人。男人经别人一提醒,眼珠一转,想着自己现在那么穷,妻子跟着自己也受苦,家里还多出了一口人吃饭。还不如把她典几年给有钱地主家,赚个百十来块钱,先把自己的赌债还了再说。说到做到,妇人第二天就被一顶轿子送到了地主秀才家,过了三年,为秀才诞下一子,因为典这妇人来就是为了给秀才传宗接代的——秀才的妻子生不了孩子。
孩子生下来了,妇人的典当期限也到了,妇人该离开了,她将要告别自己这么几年来相对富足的生活,再回到那个阴暗的,穷困的家中。她不是没有过挣扎,可在秀才家里待着,哺育着新诞下来的叫秋宝的孩子,妇人心里头还惦念着家里头那个瘦骨嶙峋名叫春宝的孩子,惦念着他的父亲会不会殴打他,会不会苛待他。而当她回到了那个穷困潦倒的家里,她又开始惦念起白白胖胖的秋宝,想念他在自己的臂弯中酣睡的那些阳光明媚的日子。想念他在吮吸乳汁时满足的笑颜。两个孩子同样都是她的宝,手心手背都是肉,让妇人割舍哪一个,心中都会有痛苦,有不舍。
到底是什么是谁造成了妇人如此悲惨的境遇?是伪善却富有的秀才,是尖酸刻薄秀才的大妻?是妇人那心狠的丈夫?都不是,归根究底的还是那“吃人”的封建礼教硬生生地将妇人“扯成了两半”,联想到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她们又何尝不是被封建礼教所“吞噬”的产物呢?旧中国底层的女性在面对阶级压迫以及典妻制度之时,往往采取了顺从,忍耐,苦熬的态度,就像待宰的羔羊。她们既无力反抗,也不敢反抗,她们寄望于富有阶级多发善心,而不知正是这些所谓的阶级制度,深深地侮辱,损害了她们的人权。在封建礼教和等级制度下无可选择的命运,是旧中国女性普遍的悲哀。
而文中的另一个悲惨的人物形象,我觉得是妇人的丈夫,那个被叫做“黄胖”的男人。都说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黄胖”起先是一个非常勤勤恳恳的皮贩兼农夫,他能将每行秧苗插得非常直,很受别人夸赞。但是在那严酷的封建剥削制度下,“他的境况总是不佳,债务是年年的积起来了。大约是因为境况的不佳,烟也吸了,酒也喝了,钱也赌起来了。”他开始变成一个非常暴躁且凶狠的男人。他不顾妻子的苦苦哀求将自己刚出生的女儿直接丢进沸水里,他用锄柄狠狠的敲打春宝的额头,以及他典当妇人的这种令人唾弃的行为,看了之后你可能会义愤填膺:“这个男人简直就是禽兽,连禽兽都不如!这样的人渣还活着干什么!”可你仔细想想,他也是封建社会和剥削制度的受害者。如果没有对农民如此残酷的剥削,他也不会走到如今的这步田地。“人之初,性本善”如果可以的话,他难道不想好好的疼爱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吗?他难道不想好好地耕作,过上虽不富裕但尚可温饱的生活吗?可是他做不到了,是残忍的封建社会和剥削制度一步步地将他逼入了这个如此艰难的地步,他无法,他不敢直视自己眼前的生活,他觉得自己的生活没有希望,一眼望到尽头的黯淡,连光的缝隙都钻不进来,所以他开始堕落,开始自暴自弃。他,又何尝不可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