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需要哪些帮助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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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农村“留守儿童”是我国经济转型期必然产生的一个群体,并且会长期存在。在校率低且留级率高、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缺失、学习成绩差、管理教育难等,是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留守儿童”管理体制、加大对“留守儿童”教育的管理和扶持力度、为“留守儿童”进城扫清制度障碍,是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有效策略。
[关键词]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 G522.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2-1128(2008)01-0064-04
农村“留守儿童”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一个特殊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庞大,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和农村教育发展的落后,“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已成为当前农村基础教育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
重要意义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共同生活在一起的14周岁及以下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群体,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大约有1.5亿,这些人员的子女约有600万人被带到了城市,还有2 200万人留在了家乡,总数约占整个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7%。① 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是一个涉及农村未成年儿童健康成长、农村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和谐社会构建的大事。
1.“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从当前看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从长远看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留守儿童”作为未成年人,由于远离父母,心理和生理的成长发展都面临着许多问题。由于他们的监护模式大多属于只管养、不管教的模式,导致家庭教育的缺失。② 因此,学校教育对“留守儿童”良好品格的形成起着关键作用,教师的关爱和教育能够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如果两千多万“留守儿童”得不到良好的教育,这些儿童不仅不会有美好灿烂的童年,而且一旦他们成为问题儿童、问题少年,甚至问题公民,将会影响到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2.“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是农民进城务工的后顾之忧,关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农民工抛下孩子进城务工的根本原因在于贫困,他们为了解决生活问题,为了给孩子们一个更美好的未来而选择将孩子留在家乡外出打工。大多数父母在赚钱的同时并没有忽视孩子的教育和成长,但他们在城市中的职业特征和就业状态,以及他们较低的经济收入决定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不能将孩子带到城市学校就学。因此,“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成为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孩子学习成绩的好坏以及在学校学习和生活的情况,都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工作。农民工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因此,“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也成为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问题。
3.“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关系到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关系到农村教育以及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留守儿童”是当前农村中的一个弱势群体,这些孩子的教育问题关系到整个农村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当前的农村孩子是未来社会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其中“留守儿童”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关注“留守儿童”就是关注农村的未来。为“留守儿童”创造接受教育和健康成长的环境,有利于促进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4.“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关系到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关系到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就是要使不同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群体之间的基础教育资源能够均衡配置,各级学校和教育机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为每一个受教育者提供均等的受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因此,使“留守儿童”接受良好教育也是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公平”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内的延伸和体现,它包括受教育权利平等和受教育机会均等两个方面,就当前来说,其核心是教育机会均等。换句话说,教育公平就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和同等优质服务的教育。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处理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公平问题,不仅可以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群体之间教育发展差距,缓解社会对教育需求的矛盾,而且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现状
父母监护的缺失,一方面使得“留守儿童”较早地学会独立生活,另一方面也使得他们的身心发展受到一定影响。处在受教育阶段的“留守儿童”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生活能力和学习自觉性较高,自我约束力较强的儿童;另一类是生活自理能力差,对学习不感兴趣,自我控制能力差的儿童。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后一类情况的“留守儿童”占大多数。③ 并且在“留守儿童”的教育中还存在入学率低、学习时间少,日常学习生活中存在安全隐患等许多问题。
1.在校率低且留级率高
从统计数字看,小学阶段“留守儿童”的在校率是很高的,约在96%以上,表明“留守儿童”基本都能接受小学教育。但进入初中阶段以后,“留守儿童”的在校率就大幅度下降了,14周岁“留守儿童”的在校率仅为88%。④ 由于监护人受教育水平所限,对“留守儿童”学习监护无力,加之受“读书无用论”的影响,客观上为一些“留守儿童”旷课、逃学以及辍学提供了理由和机会。有些“留守儿童”因为种种原因,从城里的打工子弟学校返回家乡学校读书,因为学习跟不上,成绩不好,所以“留守儿童”的留级比例不断增加。
2.日常学习生活中存在安全隐患
由于农村学校的布局调整,65%的“留守儿童”不得不到外村学校上学,⑤ 上学路途相对来说比较远,加之监护人普遍缺乏安全保护意识,未成年人缺乏防范能力,学校又不可能面面俱到,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等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在全国各地,“留守儿童”溺水、触电、打斗等意外伤亡事件以及被拐卖、被侵犯的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
3.逆向监护给“留守儿童”的学习带来负面影响
隔辈监护是农村“留守儿童”被监护的主要方式,即监护的主体是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这些监护人由于年龄偏大、行动迟缓、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等原因,不但不能为“留守儿童”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相反却需要“留守儿童”在洗衣、做饭、买药、看病等方面,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照顾他们,这类对“留守儿童”的监护实际上变成了逆向监护。逆向监护不但给“留守儿童”的生活增加了很大的负担,而且也给他们的学习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4.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缺失
多数“留守儿童”的监护模式是只管养、不管教,监护人通常只求满足孩子的物质需要,而很少注意对孩子们的监管、约束和引导。因此,学校教育对儿童的思想品德和良好个性的形成起着关键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基础教育的现实情况,大多数学校仍是“应试教育”,学校全力以赴地追求学生的成绩、追求升学率,而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品格教育和修养教育关注不够。学校和老师在关注知识的时候,往往淡化了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人文精神的培养,这样的教育极易导致问题儿童的产生。⑥
5.厌学且学习成绩差
“留守儿童”在学校的学习成绩也普遍不佳。部分“留守儿童”对学习不感兴趣,上课不认真,不完成作业,并经常扰乱课堂秩序;由于长期见不到父母而产生强烈的思亲感,导致他们上课注意力不集中,学习成绩滑坡。留守和非“留守儿童”在完成家庭作业方面有明显差别,父母在家的孩子,作业完成得比较及时、认真;父母不在家的“留守儿童”,作业经常不能按时完成,甚至还会出现抄袭、不写作业的情况。
6.“留守儿童”管理教育难 ⑦
外出务工人员多的地区,多为边远地区,基础教育投入不足,硬件设施落后,师资力量较弱。在正常的教育管理之外,学校难以对数量庞大的“留守儿童”进行特别管理。由于缺乏全方位的管理和引导,“留守儿童”极易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加上思念父母、担心受歧视等心理障碍,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上进心和自制力。还有极少数教师对“留守儿童”缺乏耐心,常用责骂、挖苦、体罚等不当手段管理,致使他们对学校失去信任,从而逃学、辍学。
三、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对策
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已经成为农村基础教育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也对现行的相关制度提出了挑战。要解决这一问题,确保“留守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证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除了父母加强与留守子女的交流外,变革现行的教育制度、社会管理制度、学校管理制度等是关键。
1.农村学校应建立“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农村学校是 “留守儿童”的教育环节中的关键一环,“留守儿童”应当引起当地学校和教师的特别关注,学校除了知识的传授和学业的管理外,同时要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⑧ 针对目前“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学校应专门建立“留守儿童”管理体系,具体来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建立规范的“留守儿童”寄宿制度,从上课到食宿都由学校统一安排和管理并建立责任制,对管理人员采取激励和奖惩并重的措施。这样能有效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消除一些安全隐患。对于寄宿儿童定期组织一些文体活动,培养他们的兴趣和爱好,培养他们良好的道德情操。
第二,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制度,档案内容包括其家庭情况、“留守儿童”在校情况、父母的所在地及联系方式、监护人情况等等。一方面方便学校全面了解情况,另一方面在进城务工父母大量返乡的时候,学校组织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把档案记载的情况反馈给“留守儿童”的父母,使他们能及时了解“留守儿童”在校的表现,形成学校和家长的互动,有利于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培养。
第三,建立代理家长制度,填补“留守儿童”的亲情空缺。代理家长主要由任课教师、退休教师、以及学校发动的社会爱心人士组成,学校负责对代理家长进行多方面培训,包括如何提高孩子的生活技能、自我保护能力、如何帮助孩子排解心理压力等。建立代理家长与“留守儿童”定期交流制度,有利于把握他们的思想动向,进行及时的开导,减轻“留守儿童”的心理压力。对于担任代理家长的教师可适当提高其待遇,并可考虑适当减轻教学任务。
2.建议政府加大对“留守儿童”教育的管理和扶持力度
建议政府从各方面为“留守儿童”接受公平教育做出更大的努力,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大对农村学校的经费支持,尤其要在政策上向“留守儿童”比例偏大的学校倾斜,这样能够使农村学校有足够的经济力量来进行“留守儿童”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第二,采取措施解决农村学校师资不足的问题,可制定地方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学校去支教,这种措施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师资不足问题,又可以利用大中专毕业生知识面广的优势,提高农村学校素质教育的质量。
第三,清查学校周围的商业网点,包括网吧、书店、录象厅、小食品摊贩等,防止一切危害儿童的不道德行为发生。
3.为“留守儿童”进城扫清制度障碍
变革社会管理制度,为“留守儿童”进城扫清制度障碍。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们跟随打工的父母进城读书,而导致他们“留守”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要归于某些制度的限制。因此,进行社会管理制度的变革,为“留守儿童”进城提供制度保障实在是刻不容缓。
第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进城务工农民提供医疗保险、工伤险和养老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并提高农民工工资待遇,使他们有能力带子女进城读书。
第二,彻底取消城市学校对农民工子女的歧视性收费,监督城市学校对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收费情况,对于仍然收取借读费或赞助费的学校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改革人口管理政策,实行农民工“市民待遇”,并明确规定对农民工子女随父母在务工地上学的相关保障机制和法律责任,确保农民工子女随父母上学后,享受与务工地学生同样的待遇。
注释
①④邹长华:《农村“留守儿童”存在问题及教育对策》,《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第71、72页
②解占彩:《农村“留守儿童”的成因及对策浅析》,《经济论坛》,2007年9期,第131-132页
③周全德,齐建英:《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理性思考》,《中州学刊》,2006年第1期,第117-120页
⑤胡朝阳,张振乾:《1000万农村“留守儿童”:农民之痛中国之痛――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现状报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6年第4期,第36-38页
⑥孙志飞,鹿存礼:《新形势下农村“留守儿童”德育的思考》,《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第70-71页
⑦殷世东,朱明山:《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基于皖北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调查与思考》,《中国教育学刊》,2006年第2期,第14-16页
⑧鲁秀美,李培湘:《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成因及对策思考》,《黑河学刊》,2007年第1期,第126-128页
作者分别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2005级博士研究生、北京大学国民经济核算与经济增长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曲阜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
(责任编辑 吴国良)
[关键词] 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与对策
[中图分类号] G522.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2-1128(2008)01-0064-04
农村“留守儿童”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产生的一个特殊群体。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庞大,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和农村教育发展的落后,“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已成为当前农村基础教育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关注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的
重要意义
“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流动到其他地区,孩子留在户籍所在地并因此不能和父母共同生活在一起的14周岁及以下的儿童。农村“留守儿童”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群体,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大约有1.5亿,这些人员的子女约有600万人被带到了城市,还有2 200万人留在了家乡,总数约占整个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总数的17%。① 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是一个涉及农村未成年儿童健康成长、农村教育事业可持续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及和谐社会构建的大事。
1.“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
“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从当前看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从长远看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留守儿童”作为未成年人,由于远离父母,心理和生理的成长发展都面临着许多问题。由于他们的监护模式大多属于只管养、不管教的模式,导致家庭教育的缺失。② 因此,学校教育对“留守儿童”良好品格的形成起着关键作用,教师的关爱和教育能够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如果两千多万“留守儿童”得不到良好的教育,这些儿童不仅不会有美好灿烂的童年,而且一旦他们成为问题儿童、问题少年,甚至问题公民,将会影响到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
2.“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是农民进城务工的后顾之忧,关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农民工抛下孩子进城务工的根本原因在于贫困,他们为了解决生活问题,为了给孩子们一个更美好的未来而选择将孩子留在家乡外出打工。大多数父母在赚钱的同时并没有忽视孩子的教育和成长,但他们在城市中的职业特征和就业状态,以及他们较低的经济收入决定了他们中的大多数人不能将孩子带到城市学校就学。因此,“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成为农民工的后顾之忧,孩子学习成绩的好坏以及在学校学习和生活的情况,都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工作。农民工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因此,“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也成为关系到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问题。
3.“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关系到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关系到农村教育以及新农村的建设和发展。“留守儿童”是当前农村中的一个弱势群体,这些孩子的教育问题关系到整个农村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当前的农村孩子是未来社会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其中“留守儿童”占了相当大的比重,关注“留守儿童”就是关注农村的未来。为“留守儿童”创造接受教育和健康成长的环境,有利于促进农村的建设和发展。
4.“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关系到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
“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关系到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就是要使不同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群体之间的基础教育资源能够均衡配置,各级学校和教育机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要为每一个受教育者提供均等的受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的机会。因此,使“留守儿童”接受良好教育也是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公平”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在教育领域内的延伸和体现,它包括受教育权利平等和受教育机会均等两个方面,就当前来说,其核心是教育机会均等。换句话说,教育公平就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同等的受教育机会和同等优质服务的教育。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处理好“留守儿童”的教育公平问题,不仅可以缩小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群体之间教育发展差距,缓解社会对教育需求的矛盾,而且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现状
父母监护的缺失,一方面使得“留守儿童”较早地学会独立生活,另一方面也使得他们的身心发展受到一定影响。处在受教育阶段的“留守儿童”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生活能力和学习自觉性较高,自我约束力较强的儿童;另一类是生活自理能力差,对学习不感兴趣,自我控制能力差的儿童。有关统计资料表明,后一类情况的“留守儿童”占大多数。③ 并且在“留守儿童”的教育中还存在入学率低、学习时间少,日常学习生活中存在安全隐患等许多问题。
1.在校率低且留级率高
从统计数字看,小学阶段“留守儿童”的在校率是很高的,约在96%以上,表明“留守儿童”基本都能接受小学教育。但进入初中阶段以后,“留守儿童”的在校率就大幅度下降了,14周岁“留守儿童”的在校率仅为88%。④ 由于监护人受教育水平所限,对“留守儿童”学习监护无力,加之受“读书无用论”的影响,客观上为一些“留守儿童”旷课、逃学以及辍学提供了理由和机会。有些“留守儿童”因为种种原因,从城里的打工子弟学校返回家乡学校读书,因为学习跟不上,成绩不好,所以“留守儿童”的留级比例不断增加。
2.日常学习生活中存在安全隐患
由于农村学校的布局调整,65%的“留守儿童”不得不到外村学校上学,⑤ 上学路途相对来说比较远,加之监护人普遍缺乏安全保护意识,未成年人缺乏防范能力,学校又不可能面面俱到,导致“留守儿童”伤人或被伤等安全事故不断发生。在全国各地,“留守儿童”溺水、触电、打斗等意外伤亡事件以及被拐卖、被侵犯的恶性案件也时有发生。
3.逆向监护给“留守儿童”的学习带来负面影响
隔辈监护是农村“留守儿童”被监护的主要方式,即监护的主体是爷爷、奶奶或姥姥、姥爷。这些监护人由于年龄偏大、行动迟缓、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等原因,不但不能为“留守儿童”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相反却需要“留守儿童”在洗衣、做饭、买药、看病等方面,花费很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照顾他们,这类对“留守儿童”的监护实际上变成了逆向监护。逆向监护不但给“留守儿童”的生活增加了很大的负担,而且也给他们的学习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4.学校思想道德教育缺失
多数“留守儿童”的监护模式是只管养、不管教,监护人通常只求满足孩子的物质需要,而很少注意对孩子们的监管、约束和引导。因此,学校教育对儿童的思想品德和良好个性的形成起着关键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基础教育的现实情况,大多数学校仍是“应试教育”,学校全力以赴地追求学生的成绩、追求升学率,而对学生的道德教育、品格教育和修养教育关注不够。学校和老师在关注知识的时候,往往淡化了对学生进行必要的人文精神的培养,这样的教育极易导致问题儿童的产生。⑥
5.厌学且学习成绩差
“留守儿童”在学校的学习成绩也普遍不佳。部分“留守儿童”对学习不感兴趣,上课不认真,不完成作业,并经常扰乱课堂秩序;由于长期见不到父母而产生强烈的思亲感,导致他们上课注意力不集中,学习成绩滑坡。留守和非“留守儿童”在完成家庭作业方面有明显差别,父母在家的孩子,作业完成得比较及时、认真;父母不在家的“留守儿童”,作业经常不能按时完成,甚至还会出现抄袭、不写作业的情况。
6.“留守儿童”管理教育难 ⑦
外出务工人员多的地区,多为边远地区,基础教育投入不足,硬件设施落后,师资力量较弱。在正常的教育管理之外,学校难以对数量庞大的“留守儿童”进行特别管理。由于缺乏全方位的管理和引导,“留守儿童”极易放松对自己的要求,加上思念父母、担心受歧视等心理障碍,缺乏学习的自觉性、上进心和自制力。还有极少数教师对“留守儿童”缺乏耐心,常用责骂、挖苦、体罚等不当手段管理,致使他们对学校失去信任,从而逃学、辍学。
三、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对策
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问题已经成为农村基础教育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也对现行的相关制度提出了挑战。要解决这一问题,确保“留守儿童”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证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除了父母加强与留守子女的交流外,变革现行的教育制度、社会管理制度、学校管理制度等是关键。
1.农村学校应建立“留守儿童”管理制度
农村学校是 “留守儿童”的教育环节中的关键一环,“留守儿童”应当引起当地学校和教师的特别关注,学校除了知识的传授和学业的管理外,同时要对他们进行心理疏导。⑧ 针对目前“留守儿童”教育存在的问题,学校应专门建立“留守儿童”管理体系,具体来说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建立规范的“留守儿童”寄宿制度,从上课到食宿都由学校统一安排和管理并建立责任制,对管理人员采取激励和奖惩并重的措施。这样能有效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消除一些安全隐患。对于寄宿儿童定期组织一些文体活动,培养他们的兴趣和爱好,培养他们良好的道德情操。
第二,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制度,档案内容包括其家庭情况、“留守儿童”在校情况、父母的所在地及联系方式、监护人情况等等。一方面方便学校全面了解情况,另一方面在进城务工父母大量返乡的时候,学校组织召开“留守儿童”家长会,把档案记载的情况反馈给“留守儿童”的父母,使他们能及时了解“留守儿童”在校的表现,形成学校和家长的互动,有利于对“留守儿童”的教育和培养。
第三,建立代理家长制度,填补“留守儿童”的亲情空缺。代理家长主要由任课教师、退休教师、以及学校发动的社会爱心人士组成,学校负责对代理家长进行多方面培训,包括如何提高孩子的生活技能、自我保护能力、如何帮助孩子排解心理压力等。建立代理家长与“留守儿童”定期交流制度,有利于把握他们的思想动向,进行及时的开导,减轻“留守儿童”的心理压力。对于担任代理家长的教师可适当提高其待遇,并可考虑适当减轻教学任务。
2.建议政府加大对“留守儿童”教育的管理和扶持力度
建议政府从各方面为“留守儿童”接受公平教育做出更大的努力,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加大对农村学校的经费支持,尤其要在政策上向“留守儿童”比例偏大的学校倾斜,这样能够使农村学校有足够的经济力量来进行“留守儿童”的管理和教育工作。
第二,采取措施解决农村学校师资不足的问题,可制定地方政策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学校去支教,这种措施既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师资不足问题,又可以利用大中专毕业生知识面广的优势,提高农村学校素质教育的质量。
第三,清查学校周围的商业网点,包括网吧、书店、录象厅、小食品摊贩等,防止一切危害儿童的不道德行为发生。
3.为“留守儿童”进城扫清制度障碍
变革社会管理制度,为“留守儿童”进城扫清制度障碍。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让他们跟随打工的父母进城读书,而导致他们“留守”的原因,在很大程度上要归于某些制度的限制。因此,进行社会管理制度的变革,为“留守儿童”进城提供制度保障实在是刻不容缓。
第一,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为进城务工农民提供医疗保险、工伤险和养老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障,并提高农民工工资待遇,使他们有能力带子女进城读书。
第二,彻底取消城市学校对农民工子女的歧视性收费,监督城市学校对农民工子女入学的收费情况,对于仍然收取借读费或赞助费的学校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改革人口管理政策,实行农民工“市民待遇”,并明确规定对农民工子女随父母在务工地上学的相关保障机制和法律责任,确保农民工子女随父母上学后,享受与务工地学生同样的待遇。
注释
①④邹长华:《农村“留守儿童”存在问题及教育对策》,《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1期,第71、72页
②解占彩:《农村“留守儿童”的成因及对策浅析》,《经济论坛》,2007年9期,第131-132页
③周全德,齐建英:《对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理性思考》,《中州学刊》,2006年第1期,第117-120页
⑤胡朝阳,张振乾:《1000万农村“留守儿童”:农民之痛中国之痛――中国农村“留守儿童”成长现状报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006年第4期,第36-38页
⑥孙志飞,鹿存礼:《新形势下农村“留守儿童”德育的思考》,《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6年第3期,第70-71页
⑦殷世东,朱明山:《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基于皖北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调查与思考》,《中国教育学刊》,2006年第2期,第14-16页
⑧鲁秀美,李培湘:《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成因及对策思考》,《黑河学刊》,2007年第1期,第126-128页
作者分别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2005级博士研究生、北京大学国民经济核算与经济增长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曲阜师范大学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
(责任编辑 吴国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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