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哪一说法是不正确的?

A.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应当依法减轻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B.对情节复杂的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C.对于行政处罚的... A.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结果的,应当依法减轻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
B.对情节复杂的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应由行政机关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C.对于行政处罚的听证,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7目前将听证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
D.行政机关使用非法定部门制发的罚款单据实施处罚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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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4 · 百度认证:赞题库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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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A
《行政处罚法》第38条规定,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A选项属于行政不处罚的情形,而非减轻处罚的情形。因此A是不正确的。B项做法正确。《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第49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因此CD项是正确的。本题答案为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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