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了员工不想去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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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之窗
2023-01-28 · 优质法律科普创作者。
法理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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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不想去的补偿情况具体如下:
1、公司如果搬迁到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之外的,公司搬迁属于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劳动者选择不去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公司如果是在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范围内搬迁的,劳动者选择不去的,无经济补偿金;
3、如果公司准备搬迁重新开始,不再继续履行与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公司要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代通知金,才算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4、如果公司搬迁后,公司为确保原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采取工作班车、提供交通补贴、缩短工作时间等应对措施,一般可以认为用人单位已经提供了履行劳动合同的相应劳动条件。员工提出离职公司无需支付补偿金;
5、公司变更后的地址如果没有搬出原来的市级行政区的,是否算作改变劳动条件支付补偿金,需要看双方的劳动合同约定、以及发生的具体情况、双方证据和当地城市是否有相应的法律解释;
6、公司搬迁变更工作地点,如果劳动者是主动辞职的,公司是无需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wandou163
高粉答主

2023-01-29 · 醉心答题,欢迎关注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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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一定的,具体看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也就是说公司搬迁是否造成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关键。根据在人社局的朋友,一般操作是本地搬迁不算重大变化,员工不去上班算自离,这个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异地搬迁,这个算重大变化,员工如果不愿去,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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