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员工工资怎么处理
法律主观: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有3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监察投诉 ;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 未签订劳动合同 ,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 解除劳动关系 ,还可以要求 支付经济补偿金 。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 主张经济补偿 、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 申请劳动仲裁 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3、有欠条的,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要求支付欠条里的工资数额。《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 确认劳动关系 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 拖欠劳动者工资 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 下列 劳动争议 ,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 工伤 医疗费 、经济补偿或者 赔偿金 ,不超过当地月 最低工资标准 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 社会保险 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 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