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行政机关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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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全省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补充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山西省人事厅将组织实施2009年山西省国家行政机关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年5月1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备用人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考简章)。
其中,报考条件中的学历要求:凡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均可报考。但非山西常住户口(生源)的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如用人部门对年龄另有要求的,均计算到2009年5月15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一线及农村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09年7月底,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累计时间为两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时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各招录部门的《招考简章》,报考人员可于2009年5月13日开始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山西人事人才网(www.sxsrs.gov.cn)
山西人才网(www.sjrc.com.cn
考生如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省招录机关和各市人事局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网站
时间:2009年5月15日~5月24日
报名网站: 山西人事考试网站(www.sxpta.com)
2、网上提交信息、查询及缴费
①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5月15日8:00 至5月24日24: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②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5月15日至5月24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如在5月24日24: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5月25日0:00至5月26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
为充分体现公务员录用的“竞争、择优”原则,各职位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拟录用人数的5倍以上,达不到的要减少录用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到5:1,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则取消本职位的考试。特殊职位和边远县的可适当放宽到3:1。报名结束后,省录用主管机关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减少指标的职位和取消考试的职位,并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位。如考生不愿改报,由考试机构全额退付考生报考费用。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③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5月27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请于5月27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09年6月3日—6月12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2009年6月12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和领取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考区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资格复审
笔试后,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提供学校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非在职人员出具人事档案关系所在部门证明)以及招考部门要求的其它证件(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实有困难,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缺少上述证件或所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公共科目笔试
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有关内容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
6月13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5:00—17: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省会城市和其它有招录计划的设区的市所在地设置考场。报考省直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的在省会城市参加考试,报考市、县机关的,在所报市所在地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晋团联发[2004]31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通知》、中青发[2003]26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晋办发[2006]14号《关于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方案》和晋人字[2006]99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凡参加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和优秀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乡镇和省垂直管理部门专门用于招录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服务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职位的考生,不再加分)。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于2009年6月8日至6月12日持派出单位出具的证明和证书,到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登记确定,逾期不再受理。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加分人员名单由派出单位统一提供。
笔试的成绩可于7月1日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如面试人数不达录用指标3倍的,要减少录用指标,使面试人数与录用指标达到3:1。如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本考场面试的平均成绩,否则不予录用。
五、录用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依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的,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具体办法和标准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报考公安、监狱、劳教机关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招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体检、考核(报考公安机关的同时进行政审)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政审),从合格人员中,提出拟录用人员,报省招考领导组审定后,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从参加同职位面试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省人事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 招考简章及相关资料.rar
山西省人事厅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1年5月15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74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备拟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具备用人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考简章)。
其中,报考条件中的学历要求:凡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均可报考。但非山西常住户口(生源)的报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如用人部门对年龄另有要求的,均计算到2009年5月15日。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基层和一线及农村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两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09年7月底,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累计时间为两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时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二、报名办法
(一)招考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各招录部门的《招考简章》,报考人员可于2009年5月13日开始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人事考试网(www.sxpta.com)
山西人事人才网(www.sxsrs.gov.cn)
山西人才网(www.sjrc.com.cn
考生如对《招考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省招录机关和各市人事局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上述网站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及网站
时间:2009年5月15日~5月24日
报名网站: 山西人事考试网站(www.sxpta.com)
2、网上提交信息、查询及缴费
①提交报名申请及有关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5月15日8:00 至5月24日24:00期间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②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请于2009年5月15日至5月24日在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如在5月24日24: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职位。5月25日0:00至5月26日24: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它职位。
为充分体现公务员录用的“竞争、择优”原则,各职位报考人数一般应达到拟录用人数的5倍以上,达不到的要减少录用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录用人数达到5:1,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5:1的,则取消本职位的考试。特殊职位和边远县的可适当放宽到3:1。报名结束后,省录用主管机关将根据报考情况确定减少指标的职位和取消考试的职位,并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它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职位。如考生不愿改报,由考试机构全额退付考生报考费用。
报名序号是报考者上网打印准考证和后期成绩查询的关键字符,务必牢记。
③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5月27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通过资格审查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考生,请于5月27日前到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三)准考证打印和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请于2009年6月3日—6月12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网站(www.sxpta.com),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故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的考生,可于2009年6月12日到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和领取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或所报考区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资格复审
笔试后,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未就业的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领取毕业证的,提供学校相关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非在职人员出具人事档案关系所在部门证明)以及招考部门要求的其它证件(如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确实有困难,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缺少上述证件或所持证件与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1、公共科目笔试
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有关内容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笔试时间:
6月13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5:00—17: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省会城市和其它有招录计划的设区的市所在地设置考场。报考省直机关及垂直管理系统的在省会城市参加考试,报考市、县机关的,在所报市所在地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根据晋团联发[2004]31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通知》、中青发[2003]26号《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晋办发[2006]14号《关于选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村干部的工作方案》和晋人字[2006]99号《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凡参加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和优秀大学生村干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乡镇和省垂直管理部门专门用于招录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服务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职位的考生,不再加分)。符合条件的志愿服务晋西北计划、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于2009年6月8日至6月12日持派出单位出具的证明和证书,到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登记确定,逾期不再受理。优秀大学生村干部、“三支一扶”加分人员名单由派出单位统一提供。
笔试的成绩可于7月1日通过山西人事考试网站查询。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如面试人数不达录用指标3倍的,要减少录用指标,使面试人数与录用指标达到3:1。如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本考场面试的平均成绩,否则不予录用。
五、录用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依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报考公安机关、监狱、劳教机关人民警察的,按照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分到低分排列顺序,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具体办法和标准另行通知。体能测试结束后,从合格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录用名额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报考公安、监狱、劳教机关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招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入体检、考核(报考公安机关的同时进行政审)范围的人员进行体检、考核(政审),从合格人员中,提出拟录用人员,报省招考领导组审定后,在山西人事考试网站公示。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的,从参加同职位面试的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省人事厅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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