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的法律法规有哪
法律主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 》。这是 处理交通事故 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法对 道路交通事故 的现场处理的责任认定、罚款、调解、损害赔偿等作了较为详尽的规定。是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 中的最高位阶的法律依据。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这是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在 发生交通事故 后,判断道路交通事故成因,认定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 的主要法律依据。该条例规定了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为应该遵守的交通法规,该条例是对《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细化。 三、《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规定》。这是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程序方面的依据,由公安部发布,地位低于前两部法律法规,但该规定对交通事故处理的管辖、现场处置、责任认定、处罚、赔偿调解、简易程序等作了详尽的规定,具有非常强的可操作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