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筋直径偏差是多少
建筑工程中钢筋直径偏差标准是《热轧光圆钢筋》 GB1499.1-2008,《热轧带肋钢筋 》GB1499.2-2008,《冷轧带肋钢筋 》GB13788-2008等规范规定的。
热轧光圆钢筋Φ5/5.5、8、10、12mm,直径允许偏差为±0.3mm,Φ14-22直径允许偏差为±0.4mm;不园度均为≤0.4。
1、热轧光圆钢筋的偏差:
2、热轧带肋钢筋的偏差:
扩展资料: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2008)》于2008年6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
书中修订部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2008)》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3月发布,并于2008年9月实施。
自本部分实施之日起GB/T 701—1997《低碳钢热轧圆盘条》中建筑用盘条部分、GB 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作废。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 1499.1-2008)》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从2008年3月1日起执行《热轧带肋钢筋》新标准(GB1499.2-2007),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2009年6月9日批准,自2009年9月1日起实施,原标准(GB1499-1998)同时废止。
这在钢材流通领域引起一定的反响,尤其是经营建筑钢材的贸易商对此十分重视和关注。
上海一些钢贸公司组织销售人员进行学习,并将新旧标准进行对比,感到有几个变化:
一是新的国家标准新标准为强制性标准,而且不设过度期,3月1日起正式实施,同时废除旧标准,而在以往一般有两年的过度期,这次没有了。
二是新标准在内容方面变化较大,在适用范围、牌号、尺寸要求、力学性能、表面质量、标志、检测及判定方法等方面都有了不同的要求。
如新标准在分类、牌号上增加了细晶粒热轧钢筋:HRBF335、HRBF500;在订货合同上增加了“标准编号、产品名称、钢筋牌号、钢筋公称直径、长度及重量、特殊要求。”
在螺纹钢长度规定上,也有新的变化。旧标准规定“允许偏差不得大于+50mm”,而新标准则规定“正常交货时偏差为±25mm,当要求最大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当要求最小长度时,其偏差为+50mm。”
这就意味着,9米定尺的螺纹钢,可以短25mm,也可以长出25mm,都是符合标准的。
这样一来,钢厂就已节省一些材料。
三是新标准在钢筋的标志识别上作了改变,钢贸商必须掌握。
一些业内人士认为,“对贸易商来说,最重要的要数螺纹钢的标志了。”标志就是刻在钢筋上的标记,旧标准HRB335用“2”表示;HRB400用“3”表示;HRB500用“4”表示。
而新标准的标志作了变动:HRB335用“3”表示;HRB400用“4”表示;HRB500用“5”表示;HRBF335用“C3”表示;HRBF400用“C4”表示;HRBF500用“C5”表示。
牌号带E的抗震钢筋在标牌和“质保书”上要明示。今后看到钢筋表面刻着“4”,就是HRB400,也就是现在说的Ⅲ级螺纹钢,不过今后Ⅲ级螺纹钢不称了,要是叫HRB400钢筋。
四是强调了最大力总伸长率Agt,从原标准的“供方如能保证,可不作检验”修改为“可作为交货检验的最小保证值”,把最大力总伸长率正式列入力学性能特征值表格,其特征值由原2.5%提高至7.5%,还规定供需双方可在断后伸长率与最大力总伸长率中任选其一,但仲裁试验时采用最大力总伸长率。
五是新标准对钢筋性能的一些指标进行调整。比如新标准对钢筋的抗拉强度降低了,旧标准(HRB335、HRBF335)为490Mpa,新标准改为≥455Mpa;旧标准(HRB400、HRBF400)为570Mpa,新标准则下降到≥540Mpa。
新标准对表面质量的规定:“只要经过钢丝刷子刷过的试样的重量、尺寸、横截面积和拉伸性能不低于本标准的要求,锈皮、表面不平整或氧化铁皮不作为拒收的理由。”
这就是说,按照新标准,生锈的螺纹钢不能算作质量问题,不是算有害的表面缺陷,客户不能要求退货。
这些对经营螺纹钢的贸易商来说确实相当重要,要运用新的标准保护用户和自己的合法利益。
六是新标准与国际接轨,有利于钢筋的出口。
这次新颁布的《热轧带肋钢筋》新标准(GB1499.2-2007),是对应国际标准ISO6935—2:1991,同时参照国际标准ISO/DIS6935—2(2005),所以新标准与较大的变动。
这样,新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接轨了,也就是说根据新标准生产的钢筋符合国际标准,这有利于国产钢筋直接打入国际市场。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