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结婚但是想要孩子怎么办

艺萌法务
2023-07-11 · TA获得超过274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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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肯定是需要结婚要孩子的,这是人类的正常现象,如果暂时不要孩子的话是可以推迟一点,但是不能不要孩子,可以夫妻之间互相商量。,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孩子归女方的几率最大。,可以合法的获得子女抚养权,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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