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称帝之后选择定都在南京是因为什么
朱元璋称帝之后选择定都在南京是为什么?
在漫长的中国古代历史上,西安作为国家首都的历史,曾超过千年。从秦朝开始,后来的西汉、东汉、曹魏、西晋、北周、隋、唐,都是以西安为首都。尤其是到了隋唐时期,随着大运河的彻底贯通,江南的货物可以通过水运,直接运到长安。
而从地理位置来看,长安处于关中地区的核心。东出可至河北、河南,南下可直接入蜀,西进则可以通过河西走廊勾连西域,北上则可连通草原。这样的地理位置,天生就适合大一统王朝建都。定都西安,更方便一个政权对于全国各地的掌控。
但是,从唐朝中后期开始,这种情况开始出现了变化。首先是气候的变化。从唐朝中后期开始,关中地区的气候开始整体变冷。在唐朝以前,西安的温度和环境,大致和今天的成都差不多。在唐朝的时候,长安周围甚至还有大熊猫生活。
然而到了唐朝中后期之后,随着气候的变化,西安地区的降水量开始诚少,气温整体降低。原本西安周围茂密的竹林越来越少,熊猫也开始在西安附近渐渐消失。气候的变化,让西安不再是国家首都的最佳选择。
在隋唐以前,青藏高原上并没有任何强大的政权,无法对中原王朝造成任何威胁。但是到了唐朝的时候,吐蕃逐渐崛起。吐蕃一旦从青藏高原上攻杀下来,就可以迅速攻击长安,这一路上几乎没有任何天险可以阻挡。
随着吐蕃的崛起,长安作为国家首都的弱点,开始暴露了出来。到了唐朝中后期,长安作为唐朝的首都,曾数次被吐蕃攻破。让吐蕃的崛起,长安在地利方面,又输了一筹。而在唐朝灭亡之后,作为继任者的宋朝,向来以军力孱弱而闻名。
宋朝已经无力在控制西域,而且主要的敌人是北方的辽国和金国。元朝是由草原民族建立起来的,在忽必烈正式建立元朝之前,蒙古帝国的重心,一直都在北方。忽必烈继承汗位之后,因为蒙古帝国内部的矛盾,几大汗国纷纷走向独立的道路。
而作为大汗的忽必烈,则是在中原地区建立了元朝。在元朝开国的时候,忽必烈也曾考虑过要在哪里定都。深受汉文化熏陶的忽必烈,其实还真想过定都西安。不过,当时元朝地域极为广袤,除了传统的中原地区之外,还辖有北方的广袤草原。
如果定都西安,很难对北方形成有效的控制。所以最终,忽必烈选择了地理位置更加便捷的北京作为首都。明朝刚刚开国的时候,还仅仅只拥有江南之地,北方依然掌握在元朝朝延手中。在这段时间,南京作为明朝的首都,一点问题都没有。
南京不但可以辖制江南,还能直接指挥北方战场,坐镇明朝和元军战斗的第一线,可谓占尽了优势。然而,接下来的几年里,随着明朝开始进行北方,势力范围逐渐扩展到了北方,最终将元朝朝廷赶出北京,逃往草原。
到了这个阶段,南京作为明朝的首都,就开始出现问题了。南京距离北方边境实在太远,一旦北元朝廷再次南下,南京这边便有些鞭长莫及的感觉。对于当时的朱元璋来说,选择其实很多。西安、太原、北京、开封,甚至包括朱元璋的老家凤阳,都在朱元璋的考虑范围当中。
这几个地方,可以说是各有利弊。凤阳是朱元璋的老家,是朱元璋的龙兴之地。古代人最讲究气数,所以凤阳在风水气运方面,深得优势。不过除此之外,凤阳就没有其他任何优势了,所以可能性最小。
除了风阳之外,其他几个地方,则相对靠谱许多。北京、太原、西安、开封这几个地方,都相对更靠北方,更容易将来抵御北元。这其中,长安是秦汉隋唐的都城,意义重大,开封则是北宋的都城,同样不容小觑。
到底要选哪里迁都,朱元璋其实也没想好。毕竟,这几个地方各有利弊。不过,朱元璋后来还是做了一些选择,除太子朱标之外,老朱其他几个年龄最长的儿子,被分别封到了这几个地方。老二就藩长安,老三就藩太原,老四就封北京,老五就封开封。
按照朱元璋的意思,是希望自己的几个儿子先去建设一下这几个地方。再过十年二十年之后,等到这几个地方都被建设得差不多,再进行比较,最终决定迁都哪里。十几年,之后,这几个地方的建设逐渐完成之后,朱元璋开始越来越倾向于选择长安。
明朝时期长安地区的气候条件,比唐朝中晚期的时候更加恶劣,水土流失严重。也就是说,如果明朝真的选择定都长安的话,长安城的规模将会极为有限。因为关中地区的土地,此时已经产不了那么多的粮食,养活不了那么多的人。
所以,一旦定都长安,明朝就需要从江南大量运输粮食,而且长安城能够容纳的人口,也会相对有限。不过,这些劣势在朱元璋眼里,或许都不是问题。如果顺利的话,接下来的几年里,明朝或许真的会迁都西安。但问题是,就在这个时候,意外出现了。
太子朱标去长安转了一圈之后,觉得长安确实还不错,便开始制定迁都的可行性报告,然后返回了南京。然而在返回南京的路上,朱标却因为旅途劳顿,生了一场大病。返回南京之后,朱标的病非但没有痊愈,反倒更加恶化,最终撒手人寰。
朱标活着的时候,朱元璋对自己的这个大儿子极为满意,所以从来都没想过换太子。朱标的突然离世,让朱元璋彻底慌了。此后的几年里,朱元璋再没心思考虑什么迁都的问题,开始一门心思想着如何培养一位合格的继承人。最后,朱元璋选择了朱标的儿子朱允炆,作为自己的继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