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问题!

律师您好!想咨询您几个离婚的问题!我女朋友的姐姐欲与其夫离婚,目前情况是这样的:1、资产:农村户口,楼房于2006年所盖,其余没啥固定资产。(男的是月光族,女的是普通工人... 律师您好!想咨询您几个离婚的问题!
我女朋友的姐姐欲与其夫离婚,目前情况是这样的:
1、资产:农村户口,楼房于2006年所盖,其余没啥固定资产。(男的是月光族,女的是普通工人。夫妻双方基本无存款)
2、子女:一个2周岁女儿。
3、婚姻登记于2008年3月。
4、男方是上门女婿四川人,女方是浙江嘉兴人。户口结婚以后迁入嘉兴。
那么我想请问下懂这方面法律的人士,以下几个问题?
1、如女方提议离婚,自行写离婚协议书邀男方一同签字是否可行?(主要是我听说哪方写哪方得给予另一方经济或财产赔偿,是否属实?)
2、如离婚女儿的抚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加起来,抚养的一方向另一方每月收取本市最低标准工资的百分之50%是否为过?(多少合适?)
3、06年所建房子是否纳入离婚财产分割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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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讶利
2010-08-24 · TA获得超过2764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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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又两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双方可以达成离婚协议书,并就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作出约定,约定清楚,双方都认可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后一年内,如果对财产分割有异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重新分割。

另外一种离婚的方式就是通过诉讼解决,诉讼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是夫妻双方案情确已破裂。

不论是哪一种离婚方式,都会对财产和子女作出处理。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进行均分,对于子女,2周岁以下的一般跟随母亲,2周岁以上的就要看双方哪一方的经济条件更好些,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就会判给谁,另一方出抚养费等费用。

2、抚养费一般是支付抚养费一方工资或者收入的20%较为适当,如果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50%与支付抚养费一方的收入的20%相当,也不为过。

3、0年建房,08年登记结婚,那么06年的房子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也不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转化为共有,不纳入离婚财产分割的对象。
上海伟创律师事务所
2020-09-09 广告
书写离婚起诉书应当注意以下几点: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很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账式的书写方... 点击进入详情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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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jfcaius
2010-08-24 · TA获得超过4330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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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是这样
2,为过
3,不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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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dd20099
2010-08-24 · TA获得超过3517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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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写协议书与男方一同签字可行,后面括号里的你听谁说的,就让谁给
2、离婚子女抚养费给付标准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2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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