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流程
我公司向厂家购一批配件,对方发票已开,现有130的货要退回,对方让我们开退货退款发票。我去问国税,他说现在不需要开证明,只要我们和对方签退货协议,现在发票已认证掉,需要我这边开红字发票,还要在网上写什么申请表,还要什么放U盘的,什么复印件之类的,我搞不明白,怎么弄呢?具体流程是怎么样的?谢谢, 展开
1、进入开票软件系统界面,点击上方的红字发票管理按钮,并点击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填开。
2、在弹出的开具红字发票信息选择对话框选择购方申请,并点选抵扣然后输入发票代码和号码,点击下一步。
3、此时系统弹出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具负数,点击确定。
4、系统自动弹出红字发票信息填开页面,核对负数金额以后,点击保存按钮并在提示框点击确定按钮。
5、点击红字发票信息表填开页面的上传按钮并在信息提示审核通过中点击确定。
6、回到开票软件系统主界面,电子红字发票管理并选择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审核下载。
7、在弹出的红字信息表现在增值税界面选择保存位置以及申请日期点击下载按钮。
8、回到开票软件主界面点击发票管理,并选择增值税专票填开按钮。
9、进入增值税专票开具窗口点击负数按钮并选中导入开具(即之前保存的发票红字信息表)。
10、选择之前下载保存的发票红字信息表,点击打开。
11、输入对应的开票信息、单价和负数金额后点击打印按钮。
12、点击打印按钮即可在打印机中打印出来红字增值税专票了。
具体步骤如下:
(1)首先由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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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发票
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发票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红字发票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流程:
1、发票管理模块,选择红字信息表填开
2、选择销方申请,输入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
3、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具负数。
4、保存:红字发票信息表。
5、上传:红字发票信息表,上传到税务局服务器比对审核
6、下载红字信息表
7、设置好下载保存位置,以及选择填写日期,下载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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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证通过的情况
1、写一份申请报告,加盖公章
2、防伪税控内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打印两份,并将数据导出到U盘内。
3、带着申请单、U盘、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记账凭证复印件到纳税评估科或税管员处,出具调查稿。
4、将开具好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拿回来,寄给开票方,并做进项税转出。
应凭对方复印的发票和有关证明(要有单位公章或消费者个人签字及身份证号码),开具红字发票。要求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红字发票的存根联、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得撕下,将提供的资料证明粘贴在红字专用发票发票联的后面。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红字发票
1、发票管理界面,选择红字信息表填开。
2、选择销方申请,输入对应蓝字发票代码和号码。
3、提示:本张发票可以开具负数。
4、保存:红字发票信息表。
5、上传:红字发票信息表,上传到税务局服务器比对审核。
6、下载红字信息表。
7、设置好下载保存位置,以及选择填写日期,下载文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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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表相关流程:
(1)首先由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