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的价钱是怎么定的?
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投资者若购得数百股,日后上市,涨至数十元,可发一笔小财;若购得数千股,可发一笔大财;若是资金实力雄厚,购得数万股,数十万股,日后上市,利润便是数以百万计。
原始股的认购:
(1)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三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2)另外一个途径即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之后的转让应该在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内进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的转让则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转让。一些违规的股权交易大多数是以投资咨询公司的名义进行的,而投资咨询机构并不具备代理买卖股权的资质。
原始股的价格的确定:
1、股份制公司成立时发行股票,股票面值都是1元,这就是所谓的原始股。但是原始股的每股价格因为股份制公司实行股份制时间的长短不同,价格也会不同。
2、例如,公司在实行股份制时,都是以每股1元的价格在公司内部发行的股票,如果公司在内部发行的第一年实施10送10股,那么,每股价格就摊薄至0.50元了(如原始股1000股,需要资金1000元,10送10股后,就变成了2000股,1000元/2000股=0.50/每股)。
3、如果在上市之前,公司多次送转股,那么,原始股的每股价格极可能摊薄至每股0.20元,甚至0.05元。
原始股从总体上可划分为:国有股、法人股与自然人股。
(1)国有股是国家持有股份,目前中国的法律还没有允许上市流通
(2)法人股是企业法人所持有的股份,不经过转让是不能直接上市流通的;
(3)自然人股是一般个人所持有的股票,一旦该股票上市就可以流通的股票。
扩展资料
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
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通过上市获取几倍甚至百倍的高额回报。通过分红取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回报。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原始股
原始股一般按照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计算。
原始股的每股价格因为股份制公司实行股份制时间的长短不同,价格也会不同。如果其后1股送1股的话,那么它的成本就变成了0.5元/股了。
以富临为例:期间有过一次10股送2股,还有过一次10股送10股,那么它现在的原始股成本就是1元除以1.2再除以2,即现在他们的原始成本就是0.416元/股,倘若按照现在8块的价格卖的话,相当于翻倍了19.2倍。
如果在上市之前,公司多次送转股,那么,原始股的每股价格极可能摊薄至每股0.20元,甚至0.05元。
扩展资料:
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
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通过上市获取几倍甚至百倍的高额回报。通过分红取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回报。
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另外一个途径即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之后的转让应该在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内进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原始股
原始股一般按照每股面值1元人民币计算。
原始股的每股价格因为股份制公司实行股份制时间的长短不同,价格也会不同。如果其后1股送1股的话,那么它的成本就变成了0.5元/股了。
以富临为例:期间有过一次10股送2股,还有过一次10股送10股,那么它现在的原始股成本就是1元除以1.2再除以2,即现在他们的原始成本就是0.416元/股,倘若按照现在8块的价格卖的话,相当于翻倍了19.2倍。
如果在上市之前,公司多次送转股,那么,原始股的每股价格极可能摊薄至每股0.20元,甚至0.05元。
扩展资料:
原始股是公司在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股市初期,在股票一级市场上以发行价向社会公开发行的企业股票。
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通过上市获取几倍甚至百倍的高额回报。通过分红取得比银行利息高得多的回报。
对有意购买原始股的朋友来说,一个途径是通过其发行进行收购。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另外一个途径即通过其转让进行申购。公司发起人持有的股票为记名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一年之后的转让应该在规定的证券交易场所之内进行,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对社会公众发行的股票,可以为记名股票,也可以为无记名股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原始股
在1999年经合组织《关于公司治理的五项原则》中,对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是单独作为一项原则来介绍的。文件列出了四项内容:第一项,公司治理框架应当确保利益相关者受法律所保护的权利得到尊重;第二项,利益相关者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在受到侵害时,利益相关者应当能够获得有效补偿;第三项,公司治理框架应当提供利益相关者参与增进企业绩效的机制。例如,在董事会中设雇员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或其它形式的利润分配机制,或者在某些重要决策上要考虑利益相关者的意见。还特别提出,在破产清算过程中确保债权人参与管理;第四项,利益相关者参与公司治理过程时应能够得到相关的信息。
经过几年公司治理的实践,2004年经合组织对公司治理指引又做了一次修订。在这个修订版中,更加强调员工和债权人作为利益相关者的权利。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提出应发展“提高员工参与程度的机制”,包括单个员工和他们的代表机构,应该能够自由地和董事就公司所发生的违法和不道德行为表达他们的看法,员工表达的看法和员工表达看法的权利应该受到重视和保护。要建立信息能够安全、保密送达董事会的渠道;二是“提高参与程度的机制”,例如,在董事会中增加职工代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养老金投入在内的利润分享机制等等;三是强调债权人对公司运作发挥外部监管者的作用,并提出建立有效的清偿框架,以及有成效的债权人执行机制。
应该说,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角度来讲,中国企业员工的地位和员工参与管理的程度应该能够做得更好。但是,关于利益相关者,我国还没有制度性或原则性的框架,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历史上产生的一些失误所导致的。
比如员工持股问题,一是缺乏法律程序,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上世纪90年代出现的所谓职工股、原始股,没有明确的制度规定,职工股的操控或安排基本上是由内部人所掌控,同时又没有经过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法律服务以及必要的法定程序,从而出现了大量舞弊、贿赂的现象;二是由于行政定价的程序有问题,定价水平往往过低。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上半期,任何一只股票只要一上市,市场价格和原来的行政定价之间就有一个跳升,而且跳升的幅度非常大,巨大的利益空间变成了利益输送的机制。
但是,现在这些条件已经改变了。公司法越来越明确,也不会再出现完全在内部人控制情况下,不经过任何程序,甚至没有任何职工名单就搞职工股的可能性。所以,跟过去所担忧的很多问题相比,现在条件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需要我们进一步研究、借鉴国际经验,结合中国自身情况,总结经验和教训,推进对利益相关者的保护。这样做有利于和谐增长,特别是有利于科技型企业、人才密集型企业和以知识为基础的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从而为中国创造更大的财富。
2017-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