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书香 诵读经典600字征文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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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怜晴zM
2010-08-27 · TA获得超过1687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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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书香 诵读经典
书的影子究竟是什么时候飘进我的世界里的,我也不大清楚,小时候?顶小顶小的时候?依稀记得那时,夕阳的余晖还未退去,外婆抱着我坐在夕阳的影子里,读诗给我听,她拿着一本页边都发黄了的小书,那诗的调子,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园。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时间流淌在生命的河流中。书的影子也就在我斑驳的记忆中继续游移。闭起眼睛,总会有那么几片色彩斑谰的书角从记忆的角落中浮起,记不得是从那本书上扯下了。幼年的我被一本一本的童话故事充实的满满的,书上那些栩栩如生的形象成了我最好的玩伴,白雪公主,睡美人,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都是我的好朋友,那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把这些书上看来的故事讲给小朋友们听,做个故事大王。

一缕书香,就这样在我的生命里,飘散开来。

阅读似乎是我最想做也最喜欢做的事情。我本是不安于平静的人,绝对外向的性格至使我耐不住一点寂寞,但若是给我一本书,我就会静静的坐上一天,因为对于我来说,书中的世界,就是我最热闹的暄嚣。

我喜欢诗词格律,喜欢古人的文言情调,喜欢柳永的深幽和苏轼的豪放。韩如潮,苏如海,柳如泉,欧如澜。那些古诗文无不精妙。荡气回肠,遐想万千,乐作者之喜,哀作者之悲。他们的那种气势,那种深厚的底韵,即使在我这千载之后的人看来也颇为感慨,感慨精神,感慨文彩,感慨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也喜欢名著,名著之所以是名著,就是因为它透过故事情节,展现给世人思想的精魂。我喜欢笑谈兴亡成败的《三国》,喜欢内涵深邃的《红楼》。钱钟书在《围城》里对人性洞察与调侃;托尔斯泰在《复活》中展示精神探索的艰难历程。感受《童年》里高尔基的成长之路,赞叹乔纳森,斯威夫特层层深入的绝妙讽刺。他们不断为我的思想注入新的活力。我开始思考:思考真理,思考生命。一本本的书籍带我进入了我从未涉足的圣地:人类思想和文明的金壁辉煌的殿堂。

一缕书香,就如此在我的生命里延续、扩散,踩着书的阶梯,我走过了欢乐,走过了风雨。我感到了成长的责任,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如何为人处事。对书,我有太多太多的感想,太多太多的话语。书籍,是我成长中最最重要的部分。

于是,我试着拿起笔,学着释放自己的情感,高兴或悲哀,快乐或忧伤,试着把从每本书中撷取来的精华,用自己的方式告诉每一个人。当思想的精魂从笔尖蹦出的时候,当优美的文字在白纸奔涌的流淌的时候,我总是意犹未尽的想起某书中的某个段落,某些感触,总是隐约的看到,书本上我成长的足迹。我模仿鲁迅的犀利;琼瑶的柔婉。试着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人物,在文章中透视自己的生活。

我感谢书,我爱书,爱那一缕清幽的书香。

后来我接触了另类的文学,另类的书。痞子蔡的书,郭敬明的书,韩寒的书,他们无不渗透着青春背后一点忧郁的影子。平时大部分的时间我都泡在书店里,一本一本看,一遍一遍的想,一次一次在书的天空里放声喊叫。它这样高,我无法触及却早已深溺于这片没有一丝破绽的蓝,那么一缕书香,晃啊晃的,变的漂渺了。读书的目的不再是满足好奇心或是感受一些什么。透过书本,仿佛更深一层看到了社会和人性的本质。因而拼命的在书中汲取自己的所需。每读一本书,我都会在深夜握着一支笔没命的写。我常觉得自己是一位带着钢盔的铁甲武士。藉由外物来厚实自己的胸膛,提高获胜的机率,可脆弱的骨子里还是有些许怀疑,眼前胜利的战袍不是凭自己的力量获得的,所以,宁愿穿着单薄的白布衣手持一把剑,击溃我的敌人,哪怕是赔上自己的性命也不要紧,那才是我要的真实感。所以读书,所以写,所以要厚积而薄发。我有时甚至觉得自己就是那一缕袅娜的书香,书的精魂,要让自己不断的强大,只有读书,养气。去书写一篇又一篇的文字。为自己打造一片天地,即使血随时会染红我的白布衣,也是骄傲的腥味。

一切都归于平静的时候,我依然坐在灯旁,凝视那经久不曾翻动过的书页。

一缕书香,就这么在我的魂梦之中飘舞荡漾,而且越发的浓烈。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思想的精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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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1 · TA获得超过924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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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花女》读后感
读完《茶花女》我真正领略了这部世界名著给人带来的震撼力,我的心在读后很久仍颤抖不已。我不知道几百年来它使多少人同情和伤心地落下了眼泪,但它确实让我长久不息地难过和同情。
小仲马的《茶花女》是一部不朽之作。在里面阿尔芒和茶花女的爱情是主题。他们相爱,但是得不到世人的同情,反而受到了许多不平的待遇。这是很正常的,谁都不愿意让自己的儿子去娶一个妓女,茶花女是妓女,她靠出卖她的青春来换得饭吃。这一点她与其它于这行的女子没什么分别,但是她不同与其它风尘女子的是,她有着聪明的脑子,她看许多书,知道了许多东西,她有自己的思维和想法,是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女子,而不是那种只懂得用外貌来吸引男人的普通妓女,这也是为什么她会得到这么多的上流社会的男人的喜欢与宠爱的原因了。
无疑,这是一段感人肺腑的,悲壮凄惨的,让人同情的,美好的爱情,尤其在十九世纪中期资产阶级社会早期世态炎凉中,赤裸裸金钱关系的那个社会,更让人赞叹不已。
没有华丽的文字,但那真挚的感情对白却让每一个有过恋爱经历的人身临其境,渐渐地把主人公与自己融为一体,能够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的恋爱着想,为他们的欢乐而轻松,为他们的悲剧而沉重。
小说的主人公玛格丽特本是一位贫穷的乡下姑娘,为谋生来到巴黎,不幸落入风尘,做了妓女,染上了挥霍钱财的恶习;她疯狂地寻欢作乐麻痹自己,但内心却讨厌这种空虚的生活.这个依旧保持有纯洁心灵的沦落女子,向往真正的爱情生活,后来被阿尔芒的一片赤诚之心所感动,彼此深深地相爱,在远离巴黎市区的乡间过起美满的田园生活.玛格丽特受到创伤的心灵也开始愈合,并决心彻底改掉过去的习惯,永远和阿尔芒在一起,享受一个正常女人的真正生活.
可惜,这时,阿尔芒的父亲为了家庭的声誉恳请码格丽特离开阿尔芒,一再给码格丽特种种侮辱,难堪.面对生活的沉重打击,她对人生更加心灰意冷.当阿尔芒得知真情赶到码格丽特身边时,她因贫病交加,身心交瘁,孤苦伶仃地死在自己的寓所里.这段爱情自始至终就没有一个坚实的经济基础,似乎注定了他们的悲剧。但我认为这并不是主要原因,因为玛格丽特最后已经放弃那每年十多万法郎的生活,而跟随阿尔芒去过那田园的平民的生活。而此时,经济已不再是问题了。还是阿尔芒不果断地去强迫她,离开巴黎,去另外一个环境去忘记过去。而实际上,他有很多机会可以这样做。
码格丽特是一个坚强的姑娘,她一个人面临着死亡,她又如此善良,不愿让他看到自己死亡前的痛苦.她一生最快乐的时光是阿尔芒给予的,但她一生最痛苦的时光同样也是阿尔芒给予的.面临死前要永远的诀别是最痛苦的,阿尔芒的出现,是使她走向命运终点的催化剂.使她的悲惨命运更加深化.或许没有阿尔芒出现即使没有了闪耀点,也不会有深切的痛.或许正是因为阿尔芒,她的生命才有了光彩.她才能够从这个悲惨的世界里完全的解脱.
这让我想起了杜十娘的悲剧,尽管阿尔芒好过千百倍那个秀才。但结果无疑是可悲的,男主人公是这悲剧的原因之一。
不知为什么,我总有一股同情这种人的情怀。今晚上,当我正在为阿尔芒气愤的时候,有个同学说:换了你也会这样做,因为她是妓女。我立刻反驳他,我决定这并不是原因,如果他们是真心相爱的。
我深深为茶花女而伤心悲哀。。

品味书香
书的影子究竟是什么时候飘进我的世界里的,我也不大清楚,小时候?顶小顶小的时候?依稀记得那时,夕阳的余晖还未退去,外婆抱着我坐在夕阳的影子里,读诗给我听,她拿着一本页边都发黄了的小书,那诗的调子,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向晚意不适,驱车登古园。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

时间流淌在生命的河流中。书的影子也就在我斑驳的记忆中继续游移。闭起眼睛,总会有那么几片色彩斑谰的书角从记忆的角落中浮起,记不得是从那本书上扯下了。幼年的我被一本一本的童话故事充实的满满的,书上那些栩栩如生的形象成了我最好的玩伴,白雪公主,睡美人,丑小鸭,卖火柴的小女孩,都是我的好朋友,那时候最大的乐趣,就是把这些书上看来的故事讲给小朋友们听,做个故事大王。

一缕书香,就这样在我的生命里,飘散开来。

阅读似乎是我最想做也最喜欢做的事情。我本是不安于平静的人,绝对外向的性格至使我耐不住一点寂寞,但若是给我一本书,我就会静静的坐上一天,因为对于我来说,书中的世界,就是我最热闹的暄嚣。

我喜欢诗词格律,喜欢古人的文言情调,喜欢柳永的深幽和苏轼的豪放。韩如潮,苏如海,柳如泉,欧如澜。那些古诗文无不精妙。荡气回肠,遐想万千,乐作者之喜,哀作者之悲。他们的那种气势,那种深厚的底韵,即使在我这千载之后的人看来也颇为感慨,感慨精神,感慨文彩,感慨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也喜欢名著,名著之所以是名著,就是因为它透过故事情节,展现给世人思想的精魂。我喜欢笑谈兴亡成败的《三国》,喜欢内涵深邃的《红楼》。钱钟书在《围城》里对人性洞察与调侃;托尔斯泰在《复活》中展示精神探索的艰难历程。感受《童年》里高尔基的成长之路,赞叹乔纳森,斯威夫特层层深入的绝妙讽刺。他们不断为我的思想注入新的活力。我开始思考:思考真理,思考生命。一本本的书籍带我进入了我从未涉足的圣地:人类思想和文明的金壁辉煌的殿堂。

一缕书香,就如此在我的生命里延续、扩散,踩着书的阶梯,我走过了欢乐,走过了风雨。我感到了成长的责任,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如何为人处事。对书,我有太多太多的感想,太多太多的话语。书籍,是我成长中最最重要的部分。

于是,我试着拿起笔,学着释放自己的情感,高兴或悲哀,快乐或忧伤,试着把从每本书中撷取来的精华,用自己的方式告诉每一个人。当思想的精魂从笔尖蹦出的时候,当优美的文字在白纸奔涌的流淌的时候,我总是意犹未尽的想起某书中的某个段落,某些感触,总是隐约的看到,书本上我成长的足迹。我模仿鲁迅的犀利;琼瑶的柔婉。试着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人物,在文章中透视自己的生活。

我感谢书,我爱书,爱那一缕清幽的书香。

后来我接触了另类的文学,另类的书。痞子蔡的书,郭敬明的书,韩寒的书,他们无不渗透着青春背后一点忧郁的影子。平时大部分的时间我都泡在书店里,一本一本看,一遍一遍的想,一次一次在书的天空里放声喊叫。它这样高,我无法触及却早已深溺于这片没有一丝破绽的蓝,那么一缕书香,晃啊晃的,变的漂渺了。读书的目的不再是满足好奇心或是感受一些什么。透过书本,仿佛更深一层看到了社会和人性的本质。因而拼命的在书中汲取自己的所需。每读一本书,我都会在深夜握着一支笔没命的写。我常觉得自己是一位带着钢盔的铁甲武士。藉由外物来厚实自己的胸膛,提高获胜的机率,可脆弱的骨子里还是有些许怀疑,眼前胜利的战袍不是凭自己的力量获得的,所以,宁愿穿着单薄的白布衣手持一把剑,击溃我的敌人,哪怕是赔上自己的性命也不要紧,那才是我要的真实感。所以读书,所以写,所以要厚积而薄发。我有时甚至觉得自己就是那一缕袅娜的书香,书的精魂,要让自己不断的强大,只有读书,养气。去书写一篇又一篇的文字。为自己打造一片天地,即使血随时会染红我的白布衣,也是骄傲的腥味。

一切都归于平静的时候,我依然坐在灯旁,凝视那经久不曾翻动过的书页。

一缕书香,就这么在我的魂梦之中飘舞荡漾,而且越发的浓烈。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思想的精魂

参考资料: 百度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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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艺恬
2010-08-30 · TA获得超过109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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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好一本书,在写读后感,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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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雨筠7u
2010-08-31 · TA获得超过154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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