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领的会计证,16年非全日制大专毕业,17年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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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3年领的会计证,16年非全日制大专毕业,2018年才可以报考会计级职称。
二、会计中级职称的报考条件之一是大专毕业工作年限5年。
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的12月31日。对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方法如下:
1、持第一学历报考的人员, 取得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年限要求。
2、持工作后取得学历报考的人员,会计工作时间为报考人员取得学历之前和之后从事的有效会计工作时间总和。学历证书为非全日制的, 学习期间年限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时间; 学历证书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虽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但其年限不界定为有效工作时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也须满足上述有效会计工作时间的合计。
3、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关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务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故,2016年非全日制大专毕业,会计工作年限可从2013年算起五年,2018年符合报考中级的条件。
二、会计中级职称的报考条件之一是大专毕业工作年限5年。
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的12月31日。对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方法如下:
1、持第一学历报考的人员, 取得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年限要求。
2、持工作后取得学历报考的人员,会计工作时间为报考人员取得学历之前和之后从事的有效会计工作时间总和。学历证书为非全日制的, 学习期间年限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时间; 学历证书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虽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但其年限不界定为有效工作时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也须满足上述有效会计工作时间的合计。
3、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关于“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的规定,在校生利用业务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
故,2016年非全日制大专毕业,会计工作年限可从2013年算起五年,2018年符合报考中级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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